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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的恶毒嫂嫂-分卷阅读27

,立刻接了下来。于是,他们在这里常住的事情也就这么定了。
  这夜,天气有些转热,屋外的韦塘边已经捂出了些许蚊子,秀秀被盯咬得难受,便把纱窗给关上,点了支驱虫香,伏在桌案上抄书。
  这是个机械又容易乏累的活,没一会儿,秀秀眼皮就重得犯困,用冷水拍脸也无济于事。
  犯困中,她看向坐在一边的谢奚奴,忽然想到大反派今年九岁了,却连半天学都没上过,可能至今还是大字不识。
  这太影响反派的逼格了。
  试想一下,在与正道交锋过程中,主角写下一堆和战书,但反派因为看不懂给撕了,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惨剧发生,这也太悲剧了。
  思及此,秀秀放下笔,问道:“阿奴,要不要学千字文呀?”


第26章 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
  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注】
  ……
  秀秀今日抄的便是书院的蒙学读本“千字文”。
  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勾勒着,想尽量写得端正,供谢奚奴做范本。
  屋内静谧,只有灯火的噼啪声,以及狼毫划过宣纸的声音。
  谢奚奴接过笔,蘸了点墨,笔尖停留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
  他确实很久没有写字了。
  上一辈子,他原本想拜入长留山,却因为识字不多,而错失了名额,后来他便自学苦练,但终归没有正规的学习过,虽笔力遒劲,但毕竟不符合任何一种流派,反而自成章法,总被人认为笔锋凌厉狂躁,字如其人,过于邪气。
  见他握着笔不动,秀秀以为他不知该如何落笔,笑了一下,便起身,错过他的身子,握住了笔杆。
  灯火被她带得晃了晃,昏黄的墙上,两人的身子微微交错。
  秀秀就着他的笔蘸了点墨,她不好意思直接扶住他的手,便握在了笔杆上方,只是这样就不大好写,划了两笔后,才歪歪扭扭地写下一个“天”字。
  “第二横要比第一横长上一点,最后再写上撇捺。”
  又蘸了点墨,重写了一个,这次就端正许多。
  秀秀的头垂得有些低,谢奚奴抬头便可撞到她的下巴,只得扶着桌案,微微俯身。但她的碎发依旧垂落在颈后,有些发痒。
  “会了吗?”她问。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个“天地玄黄”,都是她就着他的笔写的。
  除了前几个,因为不习惯握笔距离与姿势,字迹略显粗糙外,后面几列落笔如行云流水,隽秀大气。
  孤女周秀秀,从小生活在偏村一隅,即便可能念过几天书,又怎么可能写的出这么一手好字呢。
  这个人是一点都不懂遮掩。
  谢奚奴弯了弯唇,也不戳穿她,指尖一挑,顺着她的字迹,缓缓写出一个“天”,因着笔画简陋,写得还有几分相似。
  秀秀鼓励道:“下面几个也写着试试。”
  “好。”
  狼毫继续在纸上游走。
  他的头埋得低,秀秀看不清,便跟着俯下身。
  离得有些近,谢奚奴隐隐可以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在满屋子的驱虫香中,给这静谧的夜色点缀了一抹清新。
  谢奚奴有些恍惚地落笔。
  “写错啦。”秀秀提醒道。
  笔尖一顿,谢奚奴低头看去,却见“秋收冬藏”的“藏”赫然多了一道撇,笔尖还停留在字上,他忙收笔,却仍旧留下一道墨痕。
  “已经很厉害了。”见他的表情有些出神,秀秀安慰道,“这个字这么难,写错也很正常的。”
  听到她的声音,谢奚奴似乎刚刚回过神,她已经站在他的身侧,发带荡在他的耳边。
  笔忽然落在纸上。
  谢奚奴别过脸攥拳咳嗽起来。
  “又着凉了吗?”
  大反派这什么体质,林妹妹吗?
  “是不是又发烧了?”秀秀伸手往他的额头探去。
  还未触碰到,谢奚奴突然侧过身,又低低咳嗽起来,刚好躲过了她的手。
  “没事。”他的嗓子还有些沙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秀秀错愕地看着他跑路的身影,后知后觉地想:大反派也怕学习,阿不,怕补课啊?
  .
  第二日一大早,秀秀便将抄本送到了学堂。
  秀秀刚从学堂出来便遇到了送孩子上学堂的阿施姐。
  阿施姐便是之前在苇塘边发现他们,将他们救回去的人。
  “阿施姐。”秀秀见到她,大老远地边打招呼边跑了过去。
  阿施正在叮嘱儿子要好好念书,待秀秀跑近了她才发现,忙招呼儿子打招呼:“念青,快叫秀秀姐。”
  “秀秀姐。”念青才四五岁,讲起话来奶声奶气的,特别可爱。
  秀秀从腰兜里掏出一颗花生糖递给他:“小念青要听娘亲话哦。”
  “嗯!谢谢秀秀姐。”毕竟是小孩子,看到糖便捧着笑了,没有了刚刚怯生生的样子。
  阿施将他送进了学堂后,站在门口与秀秀寒暄。
  阿施其实年纪很轻,才23岁,比秀秀的真实年龄还要小两岁,喊她姐的时候秀秀觉得自己有装嫩嫌疑,有些不好意思。
  阿施年纪虽轻,但在她临产期间,丈夫上山寻矿出了意外,这么多年来她都是靠自己一人养活家人,明明该是青春活力的年纪,她却如此辛劳,年纪轻轻的,眼尾便浮起了几丝纹路,她又不喜打扮,每日穿着灰麻布裙,远远看起就真的跟上了年纪似的。
  寒暄了没几句,阿施抬头望了望天色,有些焦急道:“不好意思呀,秀秀,我现在急着要去温大夫那,我们下次再聊吧。”
  秀秀这才发现阿施背着一箩筐的植物,她不大认识,大抵是什么药材之类的。
  秀秀问道:“需要帮忙吗?”
  阿施已经走出了几步,闻言惊喜地转过身:“可以吗?”
  “我要把药材送到温大夫那,但是今天又得去采摘桑椹,偏偏还是两个方向,一头一尾的,我实在来不及。”
  秀秀立马道:“那我帮忙送药材吧,反正也是顺路。”
  “谢谢,真的,谢谢你秀秀!”
  阿施也真是不容易,听韦阿公说,她一个人打了一堆工,基本上村里什么活她都能干,也都得干。
  秀秀背着药材,到温大夫家的时候日头已经有些烈了。
  温大夫的家与药铺连在一起,平日里就他一个人管理。
  “温大夫?”秀秀喊了一声无人应答。
  药铺的木门虚掩着,靠近了隐隐能听到屋里的声音。
  “我来寻你你不开心吗?”
  是个少女的声音。
  秀秀一愣,过一会儿便听到温大夫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你不该来,师妹。”
  “我不来寻你你便一辈子都不会回长留山了对不对?”
  “对。”
  “这个破村子究竟有哪里好,只得你在这里荒废时日?”
  “你知道我离开长留,不是这个原因。”温越叹气道,“回去吧。”
  “你为什么一定要赶走我?你真就这么讨厌我?还是……”那少女顿了顿,“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
  蹲墙角的秀某人:哦豁,吃到新鲜出土的瓜了。
  屋里一片沉默,两人久久不语。
  耳边是春日虫鸣。
  秀秀屏息听了半天,也没听到新瓜,想起身把药材框先卸下,不想蹲的太久,小腿麻了。
  起身的瞬间,她就感觉双腿一颤,再想去扒住门框已经来不及了。
  木门被“哐”地撞开,药材摔了一地,秀秀就这么直直地面朝下地摔进了屋子。


第27章 你喜欢的人是不是她
  空气一片静默。
  有一瞬间,秀秀想,要不干脆挖个坑把自己就地掩埋了吧!
  蹲墙角听到了人家少女心事,情仇恩怨,还被逮了个正着,真.社死现场好吧!
  她不敢抬头。
  温大夫虽然迂腐了点,但平日待她不薄,她刚来那几天的医药费人家一文钱都没收,结果她可倒好,在这偷听人家谈情说爱(不是)。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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