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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分卷阅读115

:“小远!”
  魏之远顺势站起来,双手撑在他的椅子把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谦儿,你想试试吗?”
  他身上传来浴液温和的味道,一抬手合上了魏谦的电脑,把他的台灯调到了最暗的档,轻轻地揭开魏谦的领子:“你要是不愿意,就像刚才一样踹开我,好不好?”
  魏谦的脸色在昏暗的灯光下晦暗不明。
  魏之远的动作极其轻柔,尽管他寒冬腊月里额角已经浸出了汗。他已经发现了,他哥出于某些原因,对过分亲密的关系和肌肤接触都十分_0_di_0_zhi,“某些原因”他不愿意细想,但是也多少能猜到一些。
  他并不像让魏谦觉得不适,于是一直努力地压抑着自己。
  他的十丈软红尘就在掌中,而一切空灵或澄净的禅定都灰飞烟灭,他只想要把自己溺死在里头。
  魏谦低声叫了他的名字:“小远。”
  魏之远就像个突然发了疯的人一样,一把拉起了他,而后双手揽住他的腰,把自己和他一起摔在了床上。
  柔软的床铺发出“嘎吱”一声嘶哑的尖鸣。
  二十年前就对他关闭的闸门彻底打开,魏谦闭上眼睛,仿佛听见了河水一样潺潺流过的水声。
  他觉得自己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欲望的漩涡里缓缓流逝,沉寂的血管中再次燃起新的激流。
  如果没有魏之远……
  他一辈子也学不会像Alex一样玩世不恭,至少打死他也做不出丢下自己的公司,转头去猫粮厂当会计的事。
  他也学不会像马春明那样单纯地做喜欢的事,他甚至没有一个成型的、能说得上来的理想。
  物质的丰富会掏空他的精神,过些年,小宝也许会走红,也许会结婚,无论走哪条路,她都会渐渐离开他……
  也再没有人需要他不眠不休地背负着沉重的责任,工作狂一样的拼命了。
  那原本是他的终点。
  “_0_wo_0_cao,疼!”魏谦忍不住用变了调子骂出声来,“_0_ni_0_ta_0_ma能轻点吗?杀猪啊!”
  ……但现在恐怕不是了。

  第六十四章

  “小宝说我中毒已深、时日无多了,我觉得她说得对。
  我感到很痛苦,非常不想死,不知道怎么和哥说。
  枕头下面我放了两块五毛钱,老师说死人留下的东西叫遗(yi)产,那我有两块五的遗产。我想买一瓶饮料喝,我还没喝过玻璃瓶的汽水,后来没买,我想,还是留给哥哥吧,你别忘了拿走。
  不过我还是挺想喝的。
  等我死了,你能别把我扔了吗?老师说死人要被埋在地下,你能把我埋在家门口吗?
  我的一生虽然很短暂(念zan,就是很短的意思),但是很有意义。我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老师总说人的一生要有‘意义’,那我也有吧。
  我最喜欢的人是哥哥,第二喜欢的人是小宝,没了。
  虽然很有意义,但是还是不想死。”
  魏谦凌晨四点的时候醒了。他不知自己做了个什么梦,也许梦见了过去的事,他一睁眼就想起了魏之远小时候写的那封遗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了另外一封遗书的缘故。
  这个事,要从马春明半夜掉下水道里打电话求救说起。
  当时小宝也不在家,魏谦本想出去看看,可他那天咳嗽得厉害,魏之远死活不让他出门。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魏谦都不和人争辩,他会表现出自己当惯了老大的做派——用实际行动表明,这里老子说了算,你有异议?哦,不好意思,当屁听了。
  所以魏之远发现讲理无效,只好胡搅蛮缠。在魏谦出门的一瞬间,魏之远蹿出来,用后背堵上了门,而后以迅捷无比的动作和专业技巧,一把抓住挂在门口衣帽架上的领带,一拉一拽,一网一兜,三下五除二就把魏谦两只手绑在了衣帽架的挂钩上。
  魏之远打的也不是什么高科技的死结,一解就开,胜在手脚够麻利,动作够快,趁着魏谦被他绑住这么几秒钟的工夫,他回手掏出了魏谦的车钥匙,把门反锁上,飞快地跑了。
  魏谦这个人,平时在家里和在外面的处事风格,就像是人格分裂一样,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他第一反应永远是解扣,但是在家,他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先发脾气骂人。
  魏谦毫无耐心地用里一拉,直接把绑着他的领带扣给硬拽开了,衣帽架跟着就“啪嚓”一下倒了下来,上面挂着的东西掉了一地。
  “_0_wo_0_cao。”魏谦低头观察了几秒,决定甩手扔着,才不管收拾。
  但是就在他打算迈过倒架的衣帽架时,他看见魏之远挂在上面的包摔开了,里面滚出了两个笔记本,一本还是摊开的。
  魏谦犹豫了一下,担心他包里有电子设备之类的东西,怕给压坏了,于是屈尊降贵地弯下腰,把魏之远平时随身带的包给扒拉了出来,这时,他才发现魏之远的包异常的不高科技,里面连副耳机也没有,就插了几只笔,其他的就是那俩软皮本了。
  滚在地上摊开的那本上,写满了各种各样别人看不懂的代码和笔记,中英文夹杂,魏谦饶有兴致地翻了两页,虽然不明白,但是觉得挺厉害,然后他拍了拍上面落的灰,放在了一边。
  他本想着另一个也是一样,拿起来轻轻抖了一下,谁知那东西也不知是哪个世纪的老古董了,险些让他一下给抖散了,里面夹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掉了的纸页,全都下雪一样地扑簌簌地落下来。
  魏谦“啧”了一声,拎了一下裤脚,蹲下来挨张捡起。
  这里面有学术期刊的剪报,有的是魏之远自己写的不知所谓的随笔,最后,魏谦看见了一张夹杂在其中的餐巾纸,显得皱皱巴巴的,写满了字。
  字迹是某种铁锈一样暗红发黄的颜色,魏谦拿到眼前仔细一看,心里一突,发现那竟然是干涸的血迹。
  那是一封真正意义上的遗书,从落款的时间看,是当年他离家出国的第二年。
  魏之远从八岁长到了二十多岁,从大闹天宫一样不肯去学校小猴子变成了如今人五人六的高知海归,写遗书的风格却几乎是一成不变的,都是三部曲。
  他先交代自己怎么了——是一次野外登山中遇险,补给掉得差不多了,和外界失去了联系,正跟几个倒霉蛋同伴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想方设法自救,他写下这封遗书,以防死了没人埋。
  第二部分交代遗产——他的账户,技术股份等等都怎么处理。
  最后,依然是总结了他自己的一生。
  然而,这一次,魏之远没有像不懂事的时候那样,连“意义”俩字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的一生是短暂而有意义的,魏谦看见他用某种极细的东西引导着血迹的去向,不同于上面两部分,他的书写语言换成了中文。
  “我从生到死,就是一个又一个颠倒而尖锐的执念,回想起来,再无其他了。熊哥的话,我明白了。”
  “只是如果戛然而止在这里,没能见你最后一面,依然是莫大的遗憾。“
  下面是一串魏谦的名字,脆弱的纸面几次被划破,被血迹糊成了一团。
  魏谦小心翼翼地伸手触碰了一下旧纸表面,到那粗粝毛躁的触感中,似乎还夹杂着某种时空那头如血般嫣红的思念与痛苦。
  他的宝贝弟弟,是怎么在饥寒交迫近乎绝望的情况下,用血在一张餐巾纸上写着他的名字呢?
  那几行血字好像一根楔子,毫不留情地打进了魏谦的心里,留下了一串永不磨灭的印记。
  后来,尽管不道德,魏谦还是忍不住坐下来,把魏之远那个夹满了各种东西的本翻开看了,他发现那原来是一本日记,是魏之远出国的时候在机场买的,他并不是每天都写,有时候可能中间会隔个十天半月,然而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本子还是只剩下了最后几页。
  而最后一篇,是他回国撞见魏谦后,又转导去看小宝的时候写的。
  所有的挣扎与救赎,极端的坚韧与极端的脆弱,全部融化进了字里行间。
  就因为这个,魏谦把衣帽架扶起来恢复了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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