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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祸-分卷阅读98

秦方仪最看重秦家的名声,但是毁于她自己的手里,她也是作茧自缚,何楚韵最看重孩子,但是她的父母却不允许她生下来,我觉得这已经是最好的报复了
你们觉得晴好说的有道理么?如果宋峥清为了何楚韵破例,那她就是特殊的,最好就是泯于众人,她不过是路人甲,过得不好不坏,不至于让他再起怜悯,也不会出色得让他侧目,看不见这个人,才是对付情敌的最高招哟
突然觉得女主还是蛮有心机的!

  ☆、第72章 香珠

孙晴好没有再理会何楚韵和秦方仪,如今已经渐渐入秋,天气也凉了起来,秀园里的桂花开了。
“桂花可以做桂花糕,桂花糖藕,桂花醋鱼……”她坐在桂花树下和他说,“是不是马上就到了吃螃蟹的季节了?”
宋峥清坐在椅子里翻过一页书,微微笑:“是,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前段时间因为太忙,他已经很久没有下厨了,正好是鱼肥的季节,他也空闲了下来,正好可以烹鱼给她吃。
孙晴好侧了侧身,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桂花被风吹落,掉落在他们头顶上、肩膀上,幽香四溢。
“好香。”她接住了几朵碎碎的桂花,深深一嗅。
宋峥清仰头看了看这金灿灿的桂花树,突然笑了:“我想送你一份礼物。”
“送我礼物,为什么?”孙晴好有点惊讶,“马上是什么节日了吗?”
这么一说宋峥清倒是真的想起来了:“明天就是国庆了。”
“……国庆放假现在和我没关系。”孙晴好被他一提醒也想起来了,“我十月七号方便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吗?”
她那么一问也不是没道理的,自从那天她出了点事情以后,宋峥清就看她特别紧,好像生怕一不留神她就不见了,好比明天是国庆,他本来有个什么活动要参加的,结果给推了。
“你明天不去真的可以吗?”孙晴好有点担心,“这不大好吧。”
“阅兵仪式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人又不上。”宋峥清的属下都不是能光明正大表露身份的,大家都暗搓搓和印象中的特工完全不同,比如说……那个在何楚韵家里当保姆的看起来三十多岁但是实际上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其实就是少有的女特工。
震惊了,是吧,孙晴好也是。
和电视剧里演得高大上的俊男美女完全不同,他们事实上平凡得要死,长相稍微帅一点的也要用化妆让自己看起来路人。
那个小保姆卸了妆其实是个清秀的小佳人,但是每次都化妆成大婶大妈出任务,所以她表演起泼妇骂街来极为神似,否则也不会让秦方仪招进来了。
言归正传。
总之宋峥清是懒得去,所以他报病偷懒了,不过电视上会有直播,所以他说:“明天和我一起看电视吧。”
“……好吧。”
不去看现场直播而是选择看电视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在这个不少人还要加班的日子里,宋峥清和广大劳动人民一样,放假了……
怀里抱着佳人,时而喁喁私语,时而亲吻,谁去管现在□□前在干什么啊~~从此君王不早朝。
但孙晴好悔得肠子都青了,赖床这种事,不适合和男朋友一起做,因为会后悔,绝对会后悔的……男人一大清早最血气方刚怎么能忘了呢!
“我突然好怀念最开始我可以不理你你也不敢和我说话的时候。”孙晴好好怀念那个时候,她冷冷一哼就可以走人,宋峥清多半不敢吭声。
但是对于宋峥清来说,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每三天只能一亲芳泽,对方还总是不配合,他一方面沉溺于这样的欢愉里,一方面心理上又难受,特别矛盾纠结。
大概是今天真的把她折腾狠了,孙晴好居然提起了一件他们很默契没有说起过的事情来:“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呢?”
宋峥清心里咯噔一声,觉得自己冷汗都要下来了,他暗中观察她的神色,含糊以对:“这没什么好说的。”
“你是不是怕我会生气?”孙晴好一笑,“别紧张。”
宋峥清叹了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对你不起,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
“后悔吗?”
“自私来说,不后悔,不这么做,哪里有你。”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呢,我什么印象都没有了。”
宋峥清特别愧疚:“你当时只是被撞晕过去了,但是,咳,给你用了一点麻醉剂,我怕你反抗。”
“……”孙晴好丢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宋峥清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其实我也不记得太过细节的东西,很快就结束了,我根本……根本做不下去。”
其实比这还要糗,是宋峥清一辈子里最糗的事儿,那时他紧张,愧疚,不安,犹豫,因此半天没进去,到最后匆匆结束自己先松了口气。
一辈子的黑历史,还是不要说好了。
“对不起,晴好,真对不起。”
“好啦。”孙晴好见他万分自责,实在是不忍心,“你用一辈子慢慢补偿我好了。”
补偿从一顿清蒸鳜鱼开始,简直好吃到要哭出来,孙晴好甚至非常不讲理地说:“晚上还要吃这个!”
“好。”原本打算晚上换一种鱼类的宋峥清从善如流地满足女朋友的要求,又问,“螃蟹吃吗?”
“吃的。”
肥美的螃蟹空运过来,还很新鲜,稍微蒸一蒸沾着醋就能吃,蟹肉滋味鲜美,简直欲罢不能。
宋峥清教她用蟹八件,告诉她具体每一件该怎么用,小锤子把盖敲松,斧头掀开背壳,镊子夹走蟹鳃……“好麻烦。”孙晴好汗颜,她觉得太过麻烦,所以决定使出最强武器——男朋友。
这种事情让宋峥清去做就好,她还是端着小碗等他把蟹肉剔出来吃吧。
宋峥清有非常漂亮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皙,好若青葱,指尖尤其好看,是特别书生气的一双手,一看就知道他的手用来握笔写字,用来翻阅古书,但是现在用来吃螃蟹却格外好看。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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