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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个金龟婿-分卷阅读61

喝汤。
  心里那种堵得喘不过气的感觉,突然就淡了。


第44章
  半夜的时候, 杜甄发了烧。
  余纨纨码字码到十二点多才回房, 刚上床就被他过高的体温烫到了。
  “杜甄……”
  她叫了一声, 床上的男人没有醒, 伸手在他额头颈上摸了好几下, 确定他发烧了,还烧得不低。
  已经快一点了,她又不会开车,家里温度计、退烧药什么的都没有。
  没办法, 她给余建国打了电话。
  林芬也醒了。在电话里, 都能听见她妈问怎么了。
  “好, 你别慌,爸给你送点药来。”说完,余建国就把电话挂了。
  余纨纨心里很着急。
  她又叫了两声, 杜甄依旧没有醒来的意思。
  想起物理降温, 她去弄冰箱里弄了冰, 用毛巾包着, 敷在他额头上降温。
  杜甄终于有了反应, 嘴里含含糊糊地喊着冷,她把被子给他往上拉了拉。
  他还是喊冷, 她只能趴在他身上, 从棉被外面将他抱紧了。
  “一会儿就不冷了, 吃了药就没事了。”
  余纨纨很愧疚,他病成这样,她毫无察觉, 还码字码到半夜。
  “杜甄,都是我不好,一会儿就好了。”
  “妈妈,我冷……”
  妈妈。
  想起杜甄的身世,余纨纨抿紧了嘴,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她去开门。
  门外不光站着余建国,林芬也跟来了。
  “怎么了?小杜病了?”
  “烧得很厉害,我叫他也不醒,我用冰敷在给他降温。”
  “这是退烧药和温度计,先给他吃药,不行了就上医院。”余建国说。
  余纨纨拿着药去了卧室,林芬跟了过去。
  好不容易喂杜甄吃了药,体温也量好了。
  40.5°。
  “行了,别着急,这药退烧很管用。你爸不说了,不行就去医院。”
  中间,余纨纨还给杜甄喂了点水,剩下就是等待他退烧。
  差不多过了大半个小时,温度下降了,再量温度只有38°了,属于低热。
  “爸妈,要不你们先回去,应该没事了,他又不是小孩,不会有什么事,就是家里没药,我才给爸打了电话,还让你们都跑来了。”看着靠坐在沙发里的父母,余纨纨有些羞愧说。
  “那行,我们先回去,有事打电话,等明早看看,不好就去医院。”
  余纨纨送走父母,回去看杜甄,他出了很多汗,头发和睡衣都汗湿了。
  她去把他衣服都解了,弄了热毛巾给他擦身。
  正擦着,杜甄醒了。
  “我……”
  “你快吓死我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发烧叫不醒的,差点没把你弄医院去。”
  杜甄没说话。
  他做梦了,很久没做这个梦了,梦里只感觉很难受,就听见她在他耳边说话。
  “先喝点水,我把被子换一床,那床被子都被你汗湿了。还冷么?刚才听你说冷。”她略过那句‘妈妈’。
  杜甄摇了摇头。
  喝了水,余纨纨让他换了件睡衣,又从衣柜里拿出一床被子,才在他身边躺下。
  “快睡吧,不舒服睡一觉就好了。如果明天还是不舒服,我们就去医院。”
  其实杜甄现在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就是感觉人有点虚。
  只留了一盏床头灯,晕黄的灯光十分温暖。
  余纨纨一直没动静,杜甄以为她睡着了,谁知过了会儿又起来摸他额头。
  杜甄其实醒着,却佯装睡着了。
  她躺下了,这次是真的睡了。他静静地感受着她的体温,往她那边挪了点,又挪了点。
  终于那个软软的身子,到了他的怀里。
  她动了下,说了句什么,又睡着了。
  他也睡着了。
  *
  杜甄的这场病,来得快,去得也快。
  没有感冒嗓子疼的症状,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高热。
  第二天林芬不放心,还特意让杜甄去医院验了血,确实没什么问题,才终于放心。不过她倒是很坚决的认定,杜甄是身体虚,每天变着花样给他补。
  尤其余建国厨艺好,没过半个月,杜甄就吃胖了。
  气色也好,唇红齿白的。
  真是唇红齿白,反正余纨纨是挺嫉妒他皮肤比她还好。
  十月过去,十一月到来,余纨纨的生活起了点小变化。
  她突然火了。
  也不算大火,只是相对她以前在写手圈只是个小细胞而言,突然小火了一把。
  那本原名《我的小狼狗》,后来因为杜甄严重_0_kang_0_yi,改成《小狼狗追爱日记》的新书,从连载以来,大受欢迎。
  以前平台的各种自然榜单,她只有垂涎三尺的份儿,每次只有书的字数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挂上尾巴,这次刚开文就上了。
  读者一天比一天多,每天评论区都有读者催更。
  开始有了粉丝,微博总有人私信她问读者群,有书粉到处帮忙安利她的文,平台销售榜也上了。
  她诧异、无措、彷徨,却又坦然接受,只能用心写好文,来回报喜欢她的读者。
  当然也不是没有烦恼,以前是个小透明,没人看得到她。突然进入人眼,免不了会有黑子。
  评论区开始出现各种奇怪的差评,甚至开始有人在书评区带节奏,各种扭曲事实,从男女主三观上升到作者三观,并开始人身攻击。
  幸亏她有几个铁粉,每次有人断章取义恶意差评时,总有人帮她解释。
  知道她还要上学,她读者群的几个妹子每天帮她盯评论区,有人恶意找茬,就帮她狠狠地还击回去。
  渐渐一些新读者知道了,也开始帮忙维护,那些黑子终于少了。
  ……
  都说写作是一件很寂寞的事。
  的确是这样。
  当一个作者有个故事的构思,将它完善并组织成一篇精彩绝伦的小说,需要耗费太多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脑子里有很多画面,可将之付诸笔下转化为文字,这些字都需要一个一个敲出来。要考虑感情的铺垫,剧情是否有推进,写完了还不算,有时候为了修改一个章节,她要坐在电脑前花很多时间。
  以前读者少,余纨纨并不觉得有什么,我随便写写,你们随便看看。可当读者多了,她的压力就来了,每次更新前都会一再琢磨内容,生怕让读者失望。
  她随着笔下的人物喜怒哀乐,读者们随着人物的命运喜怒哀乐,这是一个交心的过程,她喜欢这种过程。
  为了这个过程,她可以忍受枯燥、乏味,想玩的时候不能玩,空余时间被占用,甚至恶意、诋毁。
  这一切,杜甄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余纨纨最近很忙。
  忙着上学,忙着码字,他被冷落了。
  连林芬都忍不住说了女儿两句,余纨纨表面嘻嘻哈哈,回家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晚上。
  杜甄感觉受到冷落,但看得出她的认真和喜爱。
  以前在美国时,他大部分时间都面对电脑。一张书桌,他在这边,她在另一边,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
  余纨纨忙成这样,直接反应她的稿费变多了。
  这个月拿到一笔比她以前一年还多的稿费,同时有出版社和她敲定,为她出版小狼狗,她决定和杜甄出去庆祝一下。
  两人去吃了顿大餐,又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去看夜景。
  十一月的海市,已经开始有了些冬天的味道。
  余纨纨穿着黑色长款卫衣,外套卡其色薄绒大衣,下面是小腿裤和平底靴。
  衣服是宽松的韩版,也就显得她格外娇小。
  她梳着丸子头,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不像个已婚的_0_shao_0_fu,还像个不懂世事的少女。
  杜甄也穿了件同款的卡其色大衣,下面是条黑色牛仔裤。
  走在街上,宽肩细腰大长腿,少不了有人议论这是不是哪儿来的明星或者模特。
  两人手拉手向前走。
  今晚余纨纨很兴奋,和杜甄说了很多很多以前没说过的事。
  说她学习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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