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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神-分卷阅读3

般人遇上黑熊,能撑到半个时辰已是奇迹,您还僵持了三天呢!像您这样不居功的英雄。才是真英雄。」
  「阿草伯,您什么时候不卖凉茶改卖起甜汤了?我喝不惯这一味,还是您的青草茶好喝。」黑肤少年淡笑地要老翁别再把「英雄」两字挂嘴上了。
  一方面,晓得了对方并非一介寻常的山野猎户,多少让红发汉子释怀了些。
  老翁应少年要求,换了个话题。
  「这次老朽不周到,让红发爷儿您这么生气,还惊动了十郎大爷,老朽深感过意不去。不如这样吧,等会儿请两位到寒舍一坐,我让内人摆一桌酒菜向两位谢罪,还望两位赏我这个脸,务必接受我的招待。」
  「噢,阿草大婶的手艺比镇上任何一间客栈都好!我可以跟你打包票,兄台,你非吃看看不可!!」黑肤小子粗鲁直率地以手背抹抹嘴,垂着口涎笑说。
  可惜红发汉子原本饥肠辘辘的肚子早已气饱了,于是以「赶路」为由婉谢了老翁的邀请。
  「呃,爷儿,恕老朽冒昧,敢问您说要赶路,莫非您是打算现在出发,越过巫豳山吗?」
  汉子一颔首,老翁紧接着追问。「您一个人吗?没有其他同伴吗?」
  「是啊。」他顺口答完后,看到老翁与黑小子两人的表情瞬间凝重起来。「怎么,我一人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踌躇地拧了拧手。「老朽接下来这番话,可不是在恐吓爷儿。实不相瞒,近一、两年来,不少夜宿巫豳山的独身旅人离奇地死在路途上,他们被发现时,浑身上下无一处外伤痕迹,但全身骨头却是断的断、折的折,状甚凄惨、恐怖。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人的暴毙,至今连官府的人都说不清。」
  浑身骨头断裂?听来的确很令人毛骨悚然。
  「如果那些人是从高处落下,尚可理解,问题是陈尸地点的四周并无悬崖,也无滑落的痕迹。是什么人、或什么动物,不但有那么大的力气能折断人全身的骨骼,还能不在死者身上留下伤痕、掌印?因为太诡异了,还有人穿凿附会地说是巫豳山的鬼神在作祟呢。」
  「总之,此事早已搞得附近几个村子人心惶惶。现在大伙儿越山时,必定觅同伴而行,像您这样逼不得已的独身旅人,也多半在晌午前就出发了。若骑快马的话,一日应可越过山头到元州的幛纱村,无须夜宿山中……」
  老翁抬头看看天色,好意地说:「我看今日时辰已过,劝您还是别勉强入山,何不在镇上多住一晚,等明儿个再出发?」
  红发汉子依然提起了行囊,道:「多谢您劝告,但我有急务在身,不想为了这点乡野怪事就耽误行程。」
  老翁以为不可地摇摇头。「爷儿,这件急事有紧急到值得您赌上一条命吗?您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这事儿比我的生命还要紧。」
  红发汉子不听劝地离开了。
  「唉,年轻人啊,有什么事会比命更要紧?命没了,一切也没了啊!」老翁在他身后不停喟叹。
  黝黑的年轻猎户上前拍了拍老翁的肩膀。
  「阿草伯,能说的、能劝的,你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也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我看他方头大耳的招福脸,不像会短命的样子,你就别替他操心了。」
  老翁默默地点点头,握着手中的十两银元,朝天拜了拜。希望老天看在这位出手慷慨、性子急的番人大爷,对他这老翁做了件大好事的分上,能够保佑他平平安安地越过巫豳山。
  一旁黑肤青年已经开始替老翁收拾凉茶担子,嚷嚷着道:「我们快回你家吧,阿草伯,我要饿死了啦。」
  「失礼失礼,老朽这就来了。」
  老翁心想着家中的黄脸婆若看到这十两银元,不知会有多惊喜。今天真是个风和日丽、开心幸福的好日子。

  「阿草伯、阿草婶,谢谢你们的招待啦。」
  饱食了顿迟来的午餐,再陪老爹喝了几巡薄酒,黝黑的双颊浮着酣红健康色泽的飒爽青年,告辞这对朴实和善的夫妻时,已是日照西斜的时辰。
  「哪里,老朽不知寒舍里连点像样的好料都没有,还夸口要煮大餐招待您,真丢脸。结果还是煮了您带来的鹿肉,才弄出点东西上桌,让爷儿见笑了。」
  「不、不、不,我搬来到青松屯之后,已经好久没吃过像样的料理了,要不是拜阿草伯的慷慨,我哪吃得到这么美味的一锅肉汤。阿草婶的手艺还让我想起我娘亲,教人感动到想哭呢!」
  「若十郎大人不嫌弃,以后可以常常来.老身无论何时都很欢迎你的。」
  「阿草婶人真好!我可是很厚脸皮的,以后天天上门吃白饭,让你赶我不走,看你怎么办!」黑肤青年格格笑道。
  「老身欢迎都来不及了,我明儿起每天都会帮您准备好碗筷。」
  青年笑了笑,挥挥手与两人道别。
  「真是个好孩子……模样生得俊,和善又尊重老者,打猎的本事又是一流的。嫁给他的姑娘应该可以过着不愁吃穿的生活,可惜咱们家的女儿全嫁人了,咱们没这福分收他当女婿。」
  「不要作白日梦了,像他这么有本事的猎户,不会久居于青松屯这小地方,早晚会往更大的地方去发展的。就算咱们女儿没嫁出去,也是高攀不起这门亲事啊。」
  老翁捻了捻白须,凝望着远去的青年身影,预言着。
  「我这双眼睛不会看错的,苟十郎非池中物,他日必有一番大作为。」
  浑然不知后头的老夫妻正大力恭维他的青年,踏着微醺的醉意,步履有些蹒跚地走在回家的路途上。
  轻风徐吹,山歌慢哼,苟十郎混在傍晚的人潮中,心情好得不得了。大啖过数个月以来最有「家」的味道的一餐,那愉快全写在脸上。
  话说,他有多久没见到家人了?一年、两年……糟糕,居然算不清了。由此可见,自己真的太久没回家一趟了,怪不得会这么想念家乡味儿。
  不知道爹、娘和排行在自己上头的九个兄姊们,可都安好?
  十郎的老家是在离青松屯约百来里的南方小农村中,光是要返家一趟,骑马也得耗上十天半个月,并不是那么容易能回乡省亲。而报平安与近况的书信,也是半年、一年才捎上一封。
  但,出外打拼的人,哪个不是这样?
  反正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十郎相信家人们在老家过的日子,十之_0_ba_0_jiu也没啥改变。
  苟家代代是连自家田地都买不起的穷佃农,村子里的人常说,苟氏夫妇能够拉拔大十个孩子,而没让半个孩子饿死,是奇迹中的奇迹。不过这也是他们「早也做、晚也做,从日出忙到日落,无一刻休息」的辛劳所换来的。
  也许是从小看爹娘们挥汗如雨地辛苦耕种,却还是穷得快被鬼捉走的模样长大,让十郎对务农没什么兴趣。既然无意帮忙家里种田、一辈子务农维生,自然没道理留在家中吃白饭。
  因此他十三岁就不顾爹娘的忧心,不听兄长们的劝阻,款了款包袱,便只身离家出外闯天下了。
  他还记得自己的头一份工是在有钱人家里打打杂,虽然对方供吃供住,但不被当人看的感觉,让他不到一年就走人了。之后又辗转做了好几份工,学了很多谋生技巧,他在驿站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儿、在镖行学会了点拳脚功夫,并在皮货商那儿学到了如何制皮等等。
  谋生本领学得快、有张讨喜的长相,加上擅长与人相处的个性,十郎无论待在哪里都过得如鱼得水——起码表面看来如此。
  可是,往往在他得心应手、习得了窍门之后,他又会心生困惑——自己离家为的是过这种生活吗?他苦苦追求的,是待在这个地方,把这儿当成家,然后像这样一成不变地过日子?一旦这种念头在心里头萌芽,每天他脑海中都会听到……
  我真的属于这里吗?
  不对、不对,我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我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我并不属于这个地方。我不知道我属于哪里,但「那里」绝对不是这里!
  通常「求去」的念头一出现,它便一日日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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