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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四万年-分卷阅读1249


他很快就被丁铃铛这个看上去有些另类的女性角色吸引。
按照一般小说的写法,这种凶猛到一拳能打死一头牛的大姐姐,不太可能是女主角。
但不知为什么,李耀的脑子里就是隐隐浮现出了丁铃铛生气勃勃,如火焰花般怒放的画面,这画面在每一个脑细胞中都熠熠生辉,叫他忍不住想看下去,知道这个女孩子的一切,以及她和“修真李耀”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
“这章太短了,作者真能水,根本没什么内容嘛这章,不算不算,再看一章。
“哎,杀千刀的断章狗,好死不死刚好卡在情节的关键点上,这也太_0_wu_0_chi了吧?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不然,把这个什么魔蛟岛的情节看完,嗯,看完就睡觉!
“果然这个‘修真李耀’还是很老套地昏迷,衰弱,被人耻笑,当成废物了,不过这又是什么情况,他不会真的和那个肌肉女丁铃铛好上了吧?要是他真的找了那个肌肉女,我就不看了,打死都不看了!
“不知不觉已经看了快一百章了啊,要不然就凑个整吧,看到一百章就睡觉,我起誓!
“一百章到了,嗯,嗯嗯,现在是半夜十一点五十七分,说起来也还算是‘今天’来着,最后三分钟,再看一章,十二点准时睡觉,用崭新的面貌,迎来崭新的明天!
“搞、搞什么鬼!这究竟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刚才还是十一点五十七分,才看了短短一章就变半夜两点了?什么,不是一章,我已经看到了一百八十二章?不可能啊,见鬼了!
“好吧,既然已经两点零二分了,那就再凑个整,争取两点半看到两百章,然后把这本书彻底删掉,连看书软件也卸载掉,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三、三点了?为什么,苍天啊,大地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三点半?怎么就三点半了?堕落啊,我怎么堕落到这种程度,难道真是最近写论文找工作压力太大,急需一个舒缓神经的渠道?也是,必要的休息和娱乐还是要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别太纠结论文和工作的事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钻了牛角尖,脑子纠结坏了也不好——话说这个作者还真是不会写感情戏啊,哈哈哈哈,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没见过这种男女主,哈哈哈哈,怎么回事,感觉双腿越来越软,下半身隐隐作痛,就好像被火车来回碾压一样——以后真应该降低点儿频率了。
“不行,一定要睡了,再看最后一章,一定睡,我起誓……”
李耀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一边揉搓着小腹,一边飞快划着手机。
真是奇哉怪也——《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除了修真加科技的噱头之外,的确平平无奇,了无新意,没有丝毫过人之处,就好像是大工业流水线上下来的标准化商品,看亦可,不看亦可。
什么大荒列车上热血沸腾的桥段,也摆脱不了作者强行热血,却叫读者看了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嫌疑。
但是……
为什么李耀越看越觉得熟悉,绝大部分场景和画面都像是百年前的记忆般朦朦胧胧,似曾相识,又越看越想看,急着知道“修真李耀”和他的朋友们,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赵凯没骗人,《修真四万年》真好看!”
李耀打了个哈欠,“去尿个尿,尿完了一定睡觉,不睡觉不是人!”
李耀睡着了。
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睡着了。
因为他又做了无数个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的异梦。
而今天,异梦却比过去清晰了上百倍,清晰到他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坐在高低床下面的书桌旁,聚精会神看一本叫《修真四万年》的网络小说。
他又看到了那头抹着口红的霸王龙。
但这一次,霸王龙的背后还跨坐着一名蛮族女王。
锐利的双眸,笔直的鼻梁,蜜糖色的双唇和小麦色的皮肤,周身散发着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势,正是小说里的人物“丁铃铛”。
“过去那么多年,我一直在无尽星海中找你,从斗气宇宙开始,一路杀穿了那么多宇宙,那么多世界,那么多魅惑的天堂和可怕的地狱。”
丁铃铛盯着李耀,声音低沉充满磁性,纯粹又充满了沧桑,“所有人都说你已经死了,神魂和生命信息彻底粉碎,湮灭于虚无了,但我就是不信,我知道你一定还活着,一定以你自己的方式坚持着,哪怕敌人是地球,甚至是……整个宇宙!
“还记得我们离别时说的话吗?
“我说过,就算有朝一日你死了,下了阴曹地府、九幽黄泉都无所谓,因为我会拆了阴曹,轰爆地府,把九幽黄泉都烧个一干二净,把你救出来的!
“李耀,坚持住。
“我来了!”
李耀又一次猛然间惊醒。
感觉自己的十指和腰杆这辈子都没这么酸疼过。
那就好像有人把烧红的钢针狠狠戳到了他的十个指甲盖里,又用烧红的大铁锤在他的腰上狠狠砸了一锤。
身体虽然已经苏醒,意识还沉沦在大脑的沼泽中,他浑浑噩噩地在椅子旁边坐了十分钟,直到惨白的阳光直刺双眼,才发现已经是早上九点半。
今天是周一,毕业班虽然没什么课,但室友们都去图书馆准备论文,或者去外面跑实习和招聘了。
宿舍里十分安静,令墙上挂钟的时间流逝声大到难以忍受,李耀屏息思考昨晚发生的一起。
他好像看一部很有意思的网络小说看到了后半夜,然后下床去尿尿,完了回来坐在高低床下面的椅子上又看了一章,再看了几章,看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时还把自己记录异梦的小本子拿出来写写画画,然后就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着了……应该是这样吧?
“网络小说害死人啊!”
李耀用力挠着乱蓬蓬如鸟窝般的头发,睡眼朦胧地想着,“好吧,昨晚又堕落了,待会儿就把这本书删掉,软件都卸载了,然后从今天中午,不,中午还是补觉吧,从晚上十点钟就开始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没错,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话说回来,腰怎么这么疼,站都站不起来,不对啊,_0_nei_0_ku很干爽,真没那啥啊!”
李耀歪着脑袋,打着哈欠,竭力回忆着自己昨晚尿尿之后究竟干了些什么,除了看书之外,好像就是在小本子上涂涂抹抹,写写画画。
李耀随手打开自己最隐私的“梦境记录本”。
然后,他就愣住,脸色煞白,如见鬼魅。
只见梦境记录本上,那头抹了口红的霸王龙背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名英姿飒爽,霸气外露的蛮族女王,双眸深邃到能洞穿笔记本和书桌甚至地壳。
蛮族女王对他伸手,似乎想要把他拉出深渊,或是一种战斗的邀请。
李耀用颤抖的指尖,摩挲着自己画出来的蛮族女王,一道诡异的电流,从指尖流淌周身,即将引爆他的心脏。
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
他的心跳越来越快,达到极限,忍不住想要发出压抑了无数年的咆哮。
“这是我画的?”
李耀有些不敢相信地问自己,“我的画技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画出来的人这么像?”
再往后翻,还有新的画,用他桌上的圆珠笔和签字笔随意涂鸦,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座座城市或者建筑或者自然风光。
李耀的瞳孔骤然收缩,心脏几乎要长出手脚,撕裂胸膛,跳跃出来。
浮戈城,法宝坟墓,赤霄二中,辽远号,大荒列车,大荒战院……
虽然没有标注,但是李耀一看就知道,都是小说《修真四万年》里面的场景,有一副绘制着大荒列车的圆珠笔画上,甚至还清晰可见正在战斗的士兵,牺牲的修真者,尖叫的乘客以及远处发出刺耳尖啸的“鬼面银蚊”。
虽然笔法很拙劣,但一看就叫人热血沸腾,仿佛身临其境,回到那天的大荒,雷暴区里面。


第3171章 李耀的麒麟臂
看到这些圆珠笔和签字笔的涂鸦,李耀的心脏“砰砰”乱跳,不得不用手死死捂着心口,才能勉强压抑心底既熟悉又古怪的感觉。
再往后翻,还有一些“法宝”的草图,大多是链锯剑、震荡战刀还有矢爆枪,非但外观有模有样,既统一又和谐,看得出成熟的工业设计痕迹,又和常见的设计风格迥然不同,而且还有非常精细的内部构造体,好像是错综复杂,纤毫毕现的电路板一样。
这就更加奇怪了。
李耀学的是经济,他非常确定自己并没有上过工业设计和电路设计之类的课程,如果说前面那些“小说场景”还是随手涂鸦,这些一看就精美而严谨的结构图,又是怎么回事?
李耀歪着脑袋想了半天。
“难道我还有自己都没发现的潜质,是一个无师自通的天才,当年应该考个工业设计什么的?”
他继续翻下去,后面还有。
这一次,是几幅纵横交错如立体迷宫般的草图,李耀把笔记本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才恍然大悟——终于不是小说里的人物、场景或者法宝,而是他们宿舍楼以及教学楼,甚至整座大学的建筑结构图和地形图。
虽然李耀很难判断,这些建筑结构图和地形图的精确度如何,但光是玄奥繁复的线条和严丝合缝的比例尺就能看出绘图者的功力,李耀不觉得从没学过建筑设计的自己还有这样的手艺,而且,非常蹊跷的是,无论教学楼还是宿舍楼,通风管道以及下水管道都是他描绘和标注的重点——就连一路蜿蜿蜒蜒通往女厕所的通风管道和下水管道,都被他一丝不苟地画了出来。
“有,有没有搞错,难道这些都是出自我手,我究竟是个什么人,一个深藏不露的工业和建筑设计天才,还是隐藏极深的变态偷窥狂?”
李耀看着建筑结构图,愣了好一会儿都想不通。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校园里待了好几年,熟悉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大致结构并不奇怪但这些图纸连隐藏在楼层之间的通风管道和下水管道都一条不漏,实在太诡异了!
不过,这也解释了李耀的另一个疑惑。
——从下床尿尿到突然惊醒,不过三五个小时,其中能用来画画还不被人发现的,最多一两个小时。
一两个小时之内,要画这么多幅纤毫毕现,栩栩如生,严丝合缝的场景和结构图,难怪他的十指剧痛如绞了。
李耀摩挲着十指,发现了几处攥笔太过用力留下的凹痕,还有指缝中残留的笔墨痕迹,这更坚信了他的判断,影影绰绰回想起,这些场景、法宝和结构图的确是他画的。
那大约是黎明来临之前最黑暗的时候,他看小说看到热血沸腾、不能自己,忽然生出一种无处发泄的感觉,只觉得十个指尖要变成十门太乙雷磁炮,而掌心和手背都要浮现出无数道熊熊燃烧的符文,不知怎么就挥毫泼墨,奋笔疾书起来,留下了这些东西。
这是废话。
不是他自己画的,难道还是半夜有人偷偷跑到他身边,拿他的笔和本子搞恶作剧不成?
李耀非常了解赵凯和余新,他们不是会弄这种恶作剧的人,再说了,宿舍里的哥几个半斤八两,没有丝毫艺术和设计的细胞,谁能画这么复杂的东西?
李耀翻到了空白页,再次握笔,很想在清醒状态下重新画一张,无论画什么都行——场景,法宝,建筑结构图,地图。
当然他最想画的还是丁铃铛,他想画出一万种丁铃铛的样子,看清楚这个神秘莫测的女孩子究竟是谁。
只可惜,掌心那种熊熊燃烧的感觉已经消失,他咬了半天笔杆子,勉强画了几张草图,都是歪歪扭扭的涂鸦,再找不到昨晚的灵性。
“这叫什么来着,一夜之间的天才?”
李耀把椅子翘了起来,一晃一晃,找不到半点儿头绪。
这时候,他却发现自己的右手有问题。
他刚刚拿笔画画,这会儿就把笔夹在两根手指之间,无意识地旋转着——这种名叫“转笔”的小游戏是大中小学生喜闻乐见,休闲解闷,人人都会的民间运动,当然绝大部分人最多把笔放在指尖转几个圈,能玩一两个花式就算个中高手,能得到同伴的惊呼,李耀亦是如此,平常一有发呆的机会就睡着,哪来时间练转笔?能转两三圈不掉下来就是极限了。
可是现在,他的右手就像是注入了神秘的灵性,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又或者萦绕着一层诡异的磁场,操纵着那杆圆珠笔在指尖轻盈跳跃,狂乱舞蹈,做出一个接一个他看都没看到过的花式,方寸之间的旋转,竟然转出了惊心动魄的感觉和破风之声,无论怎么腾转挪移,始终牢牢粘在他的手指上。
“怎么可能?”
李耀目瞪口呆。
不知是否错觉,他觉得自己的十指越来越灵敏,越来越修长,能逆反关节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动作,他甚至看到那杆圆珠笔明明已经从指尖滑落,偏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再次跃至掌心,如钻头被飞快旋转着。
而且,他的注意力越不集中,越不去想手指头的事情,转笔的速度就越快,花式也越华丽和绚烂,一旦他过分注意到这件事,有意识去操纵手指和圆珠笔,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他越想控制越控制不住,到最后“啪嗒”一声,圆珠笔终于掉到了地上。
而他的右手五个指尖,也磨得通红,如_0_zhen_0_ci般痛。
李耀盯着落在地上的笔,如同盯着一条冬眠中的毒蛇。
为什么,他的手忽然变得这么灵敏了——李耀班上就有几个同学特别喜欢转笔,李耀也通过他们看过一些所谓“转笔高手”的视频,不是他自吹自擂,和他刚才的花式相比,那些转笔高手的手,和鸡爪子都没什么区别,还是卤熟了的那种。
李耀没来由想到了一个词,或者说是一种描写的手法。
《修真四万年》的作者“卧牛真人”掌握的词汇量和描写手法相当贫乏,每次描写“修真李耀”维修法宝的速度怎么快,手法怎么神奇时,都会用“双手化作两道灰雾”来形容。
虽然看书时李耀也吐槽过很多次,但是回忆自己刚才转笔的动作,他不得不承认,他的手的确化作了一道灰雾——倘若速度再快点的话,说不定灰雾中还会爆出一缕缕的电弧呢!
想来,早先画那些场景图、结构图和地形图的时候,他的速度也是这么快的吧,否则,短短一两个小时,根本不可能画完半本笔记本的。
“撞鬼了!”
李耀坐立不安,来回踱步,只觉得小小的宿舍里阴风阵阵,鬼气森森,吓得他打了几个哆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从来只听说过鬼打墙、鬼压床,没听说过鬼上身教人玩转笔的啊!
他的手,他的手……
一股燥热难耐的感觉从心脏蔓延到了全身,又从全身汇聚到了指尖,他忽然觉得十指很痒,不是一般意义上被蚊虫叮咬的痒痒,而是比那更加难熬百倍的奇痒,他想喊叫,他想撕咬,他想把十根手指都放到最粗糙的砖石上去狠狠摩擦,他甚至想用火来烧灼指尖,不过他最想做的还是……拆东西。
没错,他忽然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他要把所有可以拆卸的东西,统统拆卸成最基本的元件。
这种感觉就像是致命的闪电,无法抵挡。
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喘息着朝自己的书桌伸出罪恶的双手,几乎是眨眼功夫,连他自己都没看清楚手势,书桌上所有的签字笔和圆珠笔就化作最细碎的零件,分门别类,摆得整整齐齐。
他兀自不过瘾,颤抖着拉开了书桌,里面有一个坏掉的计算器和一台考英语四六级时听力测验用的收音机。
这两件电子产品虽然不算太复杂,却也由数百个零件组成,而且咬合得非常紧密,还用很细小的螺丝吃住了劲。
李耀没有螺丝刀,但他仅仅用了一根圆珠笔芯,就在三分钟之内,把计算器和收音机拆拆了个干干净净,每一枚零件都回到了刚刚被制造出来的状态。
李耀盯着两堆零件看了很久,又把圆珠笔芯放在嘴里咬了又咬。
“啪啪!”
他忽然给了自己两个耳光,好好清醒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把两堆零件混在一起,用搓麻将的手法搓了又搓,确保计算器和收音机的所有零件都彻底混淆。
“不可能的,没有理,整件事完全没办法解释,我的手怎么会变成这样,而且每一枚零件的结构、重量、材料、尺寸等等数据都在我的脑子里乱转,我的手,等等,我的手在干什么!”
李耀猛地睁开眼睛,刚好看到自己正在将几节纽扣电池和七号电池装到焕然一新的计算器和收音机里。
没错,他非常确定,时间最多过去了半分钟,对面墙上的挂钟尚未走完一圈,而刚刚还散乱成一堆,连制造者也未必分得开的一大堆零件,已经_0_bei_0_gan净利落地还原。


第3172章 越陷越深
阳光就像是赤红色的氤氲,从李耀脚下慢慢升起,令他陷入温暖而模糊的梦境。
直到此刻,他仍旧不太清醒,分不清自己究竟身处现实还是梦境。
但心底的冲动、_0_ji_0_qing和力量却在飞快消退——这是一种很难形容,但每个男人都知道的感觉,就好像_0_ji_0_qing勃发,狂暴喷射之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冷却。
丁铃铛,浮戈城,大荒列车,星耀联邦,修真者,妖兽大潮……刚刚还无比清晰的画面,此刻都斑斑驳驳,如退潮般隐没到脑细胞的深处,被现实世界的记忆覆盖掉了。
刚才还轻盈到要燃烧起来的双手,这会儿就像是冰冷的花岗岩一般沉重,抬都抬不起来,更别说做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反关节动作。
除了笔记本上的画,简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遇到的怪事,而这些画……真是今天凌晨画上去的吗,会不会是他记错了,是前几天画的?
李耀看着完好无损的计算器和收音机——他刚才是真的将这两台电子产品彻底拆卸成零件,然后又组装起来?
还是说,仅仅打了个盹,发了个梦呢?
李耀轻轻敲击计算器。
落满尘埃的液晶屏顿时跳出了几个黑黢黢的数字。
李耀的瞳孔骤然收缩,呼吸也变得困难。
他记得非常清楚,这台计算器早就坏掉了,无论怎么按都没法显示数字,本身不是多值钱的东西,他也懒得修,随手就丢在书桌的角落里。
怎么会……
难道是电子元件受潮才发生故障,被他放在角落里不管,内部渐渐干燥,自然而然就修好了?
“决定了!”
李耀猛地一拍桌子,霍然起身,“我应该刷牙洗漱,精精神神,出去吃一个丰富早餐,然后……回来继续睡觉!
“磨刀不误砍柴工,看来最近几个月的精神压力是太大,都快把自己整出精神病了,今天就好好养精蓄锐一下,恢复昔日龙精虎猛的风采,从明天开始,绝对不看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也不要再做胡说八道的怪梦,面对现实,努力!奋斗!拼搏!”
计划很完美。
但李耀还是又一次食言了。
真不能怪他的意志力太薄弱。
实在是《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太诡异了。
每次他都反复在心底告诫自己,就看一章,就看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但是他的手和眼睛就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操纵,他的脑子和心脏也像是被人下了蛊,一章一章又一章,根本停不下来。
李耀的整个神魂都被小说吸引,修真四万年的世界变成了一个恐怖的黑洞,不但吞噬他的精力,更吞噬他的时间和生命,往往他一抬头时还是中午十二点,低头看了两章,再抬头时,已经到了晚上七八点,心中一惊,正欲关闭网页,结果翻到后面看了几页评论,再抬头时,就到了午夜一两点!
这期间,李耀又经历了好几次_0_ji_0_qing勃发,冲动到无处发泄的诡异状态——那绝不是普通青少年都非常熟悉的精满自溢现象,更不能通过上下其手,自得其乐的方式来解决,他疯狂地画画,疯狂地拆卸、维修和组装,原本用来记录梦境的笔记本上画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物、场景和法宝结构图,还有李耀现在置身的江南大学城包括整座江南市的地图——他甚至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设计了好几条逃跑路线,哪怕有整整一支军队四面合围来追捕他,他都能从地下通道从容逃跑。
鬼知道这些地图和逃跑路线图究竟是否准确。
鬼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画这些东西!
他甚至分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看《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还是做了一个正在看小说的梦——有一次,当他看小说看到最沉迷的时候,他手背上的青筋都凸显出来,组成了一个诡异的火焰图案,紧接着,他的手指头上冒出了一缕小小的火苗,持续了大约半秒钟!
这肯定是梦吧?
要不然就是他眼花了——人体自燃这种事,早就被戳穿是伪科学了,难道这个世界上还真的存在特异功能,超能力什么的?哈哈哈哈,根本不可能嘛!
李耀甩了甩手,继续看下去。
他已经熬过最前面的四五百章,果然如赵凯所言,

第一篇和第二篇的风格截然不同,飞星界,铁原星包括后面的血妖界,一个个全新的世界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概念在他面前呈现,令他眼花缭乱,大呼过瘾。
“秃鹫计划?听上去很耳熟啊,好像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哎呀,外面的引擎声怎么这样吵,话说回来,秃鹫计划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偏偏在这儿卖关子,吊胃口!真想现在就找到作者,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把他肚子里那些牛黄狗宝都掏出来!”
“李耀!李耀!”
余新在叫他。
李耀微微一怔,听到了四周的人声鼎沸和热火朝天的笑闹。
“你不是吧,老大好容易请一次客,你居然这么不给面子,酒才喝了一半,又低头去看小说了?”
余新怪叫,把一瓶冰镇啤酒往李耀面前重重一砸,“不行,罚酒,罚酒!”
李耀眨巴着眼睛,终于把注意力从小说中抽离,环视四周。
这是一间大学城周边随处可见的“苍蝇馆子”,也就是环境不怎么好,却物美价廉,滋味浓烈的小饭店,最受大学生的欢迎。
现在是毕业季,不少兄弟姐妹还有情侣们度过了难忘的几年时间,很快就要天南海北,各奔前程了,临别之前当然少不了要喝个昏天暗地,抱头痛哭,诉说衷肠,所以也是苍蝇馆子生意最好的季节。
不大的店铺,七八张桌子都挤得满满当当,还有不少人干脆坐在外面的露天里,吹着小风,喝着小酒,哼着小调,杯觥交错,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李耀仔细想了一下,好吧,他又犯病了。
今天的确是宿舍里的老大“周平”请哥几个好好聚聚,因为周平在某个投资公司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底薪高,福利好,上升渠道通畅——在经济危机,“最难就业季”的今年来说,算是相当幸运了。
不过李耀,包括同样没找到工作的赵凯和余新,他们三个可不会嫉妒周平的幸运。
平常李耀,赵凯和余新对彼此都是直呼其名,但周平却是他们公认的老大。
第一,周平的年纪原本就比他们大两岁,很是经历了一番坎坷才考上大学,皮肤又黑又粗,气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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