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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分卷阅读25

技巧,那就是她自己观察入微,而且有这个天赋。”
  有个懂行的人在就是如此事半功倍,连叶舒华自己都不知道她原来这么牛逼,叶队长他们听完宋清徽的解说,当然更是惊为天人了,大家热烈附和道:“不是小宋解释,我还真不知道这幅画这么难得。”
  “我就说小妹这画得跟真竹子似的,真是有灵气啊。”
  叶舒华听着他们的吹捧,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了,还要装模作样的谦虚:“观察?没有啦,我就是觉得这样画好看而已。”
  “都是凭感觉的啦。”
  叶舒华尽情的装逼,终于看到队长父亲把她的画收起来,含蓄的道:“把字放你娘房里,别弄坏了。”
  王翠芬同志的房间不就是叶队长的房间?队长父亲果然无法抵抗来自“天才少女”的攻击啊,叶舒华兴奋了,还模仿游戏在心里配了个提示,[提示:队长父亲对玩家的好感度 100]
  叶舒华按照队长父亲的吩咐,一蹦一跳把画送他们主卧去了,放完出来,王翠芬也刚好端着菜出来喊道,“快别杵在外面了,进屋准备吃饭了,小宋,在叶婶家千万别客气。”
  “好咧!”叶舒华比宋清徽反应还快些,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王翠芬进堂屋了,惹得无奈地王翠芬回头嗔她,“我又没叫你,应得这么快做什么?”
  叶舒华假装听不懂的样子,迅速占据了离左上座最近的位置,左上是队长父亲的专座,而家里最好的菜一般也是摆在上座,换句话说,跟着队长父亲有肉吃!
  叶队长招呼着宋知青进来,看到已经自己挑好位置的叶舒华,他果然很纵容,什么都没说的招呼客人上桌了。


第21章
  林红梅和宋秀秀一个端着热气腾腾的汤、一个抬着饭桶进来的时候,叶舒华已经牢牢黏在位置上了,谁也别想抢走她“队长父亲之下第一人”的殊荣。
  叶军华则在右首陪客,因为宋清徽算是他请回来的贵客,还都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他们肯定比较有话聊,由叶军华陪着宋清徽就再合适不过了。
  只是两个小的如此“争气”,叶国华和叶振华这两个大哥就只能在下首当弟弟了,家庭地位一览无余,他们自个儿还挺乐呵,非但没觉得弟弟妹妹抢走了他们的“宠爱”,反而为小弟能跟贵客聊得如此热络而欣慰,小妹的淘气就更显机灵可爱了。
  老叶家是个多么和谐有爱的大家庭啊!
  哥俩被自己的脑补感动了。
  但是林红梅和宋秀秀看到这一幕就很气,其实她们对叶军华没任何意见,宋知青是随手就能送麦乳精这等稀罕补品的贵客,工作体面的小叔子能把贵客招待好她们也觉得荣幸,可是叶小妹这个吃白食的小姑子,能上桌吃饭就该感恩呢,怎么还能恬不知耻的抢座位?
  更重要的是叶小妹上辈子馋鬼投胎,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现在扒在桌子上不走绝对只有一个目的——她又盯上了桌上的红烧肉和红烧鱼!
  正所谓妯娌友好靠小姑,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个时候非常默契,不约而同想起了叶舒华上一次抢鱼吃的奋不顾身,恨得牙痒痒,立刻就想把没有逼数的小姑子赶下桌,只是两人轮流打量着公公的脸色,张开的嘴又默默闭上,最后谁也没出声,低眉顺眼把东西端上桌。
  叶队长还在和颜悦色的招待宋清徽,“小宋,你叶婶娘家祖上出过大厨,红烧肉就是他们的家传菜,你第一次尝,一定要多吃点,别客气。”
  传说中的祖传红烧肉就摆在宋清徽手边,浓油赤酱、肉香四溢,上辈子嫌红烧肉太腻的叶舒华这会儿早就垂涎三尺了,腆着张脸问,“爹,我也是第一次吃娘做的红烧肉啊,可不可以让我也多吃点?”
  叶队长哭笑不得的转头:“每次过年你娘都会做红烧肉,你哪没吃过?”
  叶舒华只好叹气:“这都几月了?味道我早忘光了。”
  众人被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叶舒华却被他们的反应弄得很伤心,明明她说的是真心话,偏偏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可能这就是做人太正直的烦恼吧~
  叶舒华不知道,宋清徽其实相信她是认真的,不过他觉得叶小妹是为了骗肉吃在很认真的睁眼说瞎话。
  真是又让他开了一次眼界呢。
  不过当队长父亲的开心果还是有好处的,叶队长笑完后,倒也大发慈悲的点头:“行吧,你也多吃两块。”
  说完,叶队长率先拿起筷子,同时招呼宋清徽一起开动。
  宋清徽的礼数当然是无可挑剔的,见到作为长辈的叶队长开动,他才紧随其后的伸出筷子,然而还没碰到菜,对面一双筷子横空出世,抢在他前面把最大的一块肉夹走了。
  筷子的主人毫无疑问就是叶小妹,毕竟其他人都在等他这个客人先开动。
  宋清徽又一次震惊了,反应比大脑更快,回过神来时,已经听到自己角度清奇的夸奖道:“小妹筷子用得真好。”
  一语惊醒梦中人,桌上的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叶舒华的手上,然后颇为欣慰的附和着——
  “小妹什么时候学会用筷子的?”
  “是啊,我记得小妹一直都不太会用筷子。”
  “今天居然这么轻易把肉夹起来了,还真是灵活呢。”
  叶大哥可能是个隐形的颜控,角度比宋清徽还要清奇,只见他一脸陶醉的感叹:“小妹吃饭的样子也好看,小口小口可秀气了。”
  林红梅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丫头在他们三言两语间已经吃完了一块好大的红烧肉,她男人竟然还觉得秀气?
  眼瞎得治啊!
  凭一己之力把话题带歪的宋清徽也一阵默然。
  他好像有点明白叶小妹的迷之自信从何而来了。
  叶舒华并没有在这阵彩虹屁中迷失自我,她依然坚持闷声发大财的原则,埋头吃肉,一点都没想起来她还没感谢宋知青的转移话题之恩。
  说起来,叶舒华每天在家做家务带娃,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清徽也不会没事跑别人家里串门,上次一别他们已经好多天没见过面,更别提培养感情了,明明同在一个大队,却生生过出了异地的感觉。
  按道理叶三哥都帮她把宋清徽请来家里吃饭了,任何一个迷妹都不该放弃这样难得的机会。
  然而今天的叶舒华依然不是称职的追求者,甚至对主动上门的宋清徽很有些爱搭不理的高冷。
  原因很简单。
  叶舒华当初决定要把宋知青泡到手,就是认为跟着活雷锋有肉罐头吃,如今传说中的肉罐头还没见到,这位土豪反而跑来她家蹭肉吃,间接分走了她的一部分份额,那她当然也有理由翻脸不认人了。
  这就叫“成也吃肉,败也吃肉”。
  叶舒华的良心非但不会痛,反而觉得自己棒棒的,她想要是换成上辈子那些狐朋狗友来体验她的处境,他们的做法肯定跟她一样。
  可惜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叶舒华没有想到,她的狐朋狗友里就她这个傻白甜,其他都是人精,他们就算比她还利己主义,也不会像她一样直白得让当事人一眼就看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所以叶舒华美滋滋吃着肉,斜对面的宋清徽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宋清徽今天没喝酒,来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滴酒不沾的,上次跟叶队长喝完酒,后遗症一直持续到现在——李继红从那以后,只要看到他便掉头就走,同时还伴随着冷哼,把不屑的情绪发挥到了极致;而常娟娟正好相反,这位女知青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每天不厌其烦的向他“汇报李同志的改造成果”。
  前者宋清徽还能忍,毕竟没有了李同志没完没了的聒噪,知青点反而安静和谐了许多;但是后者他就头疼了,常同志不但不厌其烦的凑过来,就连眼神也越来越直白,要不是知青点的同志们认为他跟叶小妹更有戏,可能现在他跟常同志就要被误会了。
  正是因为有了对比,宋清徽对小伙伴们误会他和叶小妹的关系,反而没那么抗拒了,都是传绯闻,叶小妹至少不会要他以身相许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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