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需0.2元,阅读无广告,小说随意下》充值入口《
梯子推荐!Ins、推特、脸书想上就上点击进入

真千金想通后成了万人迷-分卷阅读60

也不好吗,他们要是不管你,你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在迪纳摩打拳吧,当职业拳手很危险的。”
  渔歌是真的把他当朋友才跟他说着这些,也没有顾虑太多,说得比较直白。
  都说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周溯是在这一刻才意识到这一点。
  像是被渔歌一语点醒,他开始有些后悔当初的选择。
  现在这样近乎自暴自弃的活法,是他的选择,为了报复那个_0_hun_0_dan。
  那个_0_hun_0_dan是他爸。
  自他记事起,他记忆里,他的妈妈总是在哭,起初不懂事,他并不知道原因,直到慢慢长大,他才知道是因为周坤那个_0_hun_0_dan在外面养女人。
  甚至,还会把那些女人带回家。
  更过分的是,他还纵容那些女人挑衅他妈妈。
  她妈妈因此长期抑郁,在他八岁那年,从周坤的办公大厦上一跃而下。
  妈妈的离世,对他打击很大,他也一度抑郁。
  有一年的时间,他都没有上学。
  而这段时间里,周坤竟然一次也没来看过他,仿佛没有他这个儿子。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笑脸相迎地把他从外婆外公手里接走。
  周坤与他妈妈是商业联姻,但后来他妈妈的家族逐渐开始走下坡路,是靠着周家才能勉强经营,所以外公外婆没有办法阻拦周坤接走他。
  后来,他偶然得知周坤得了死精症,而这也是周坤把他接回去的原因。
  周坤不是独生子,商业头脑还行,本来不出意外,他会是周氏集团的下一个董事长,但如果他没有子嗣,老头子必不可能把公司交给他。
  周坤与其他几兄弟关系并不好,几乎是水火不容,如果周坤当不上董事长,等老头子一走,他绝对会被踢出周氏集团。
  而以他的挥霍钱的速度,如果不另谋他路,迟早会饿死。
  以周坤的商业头脑自然是可以另辟蹊径,但有一条捷径在面前,谁又愿意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况且还会受到其他人阻拦。
  只要其他人上位,动用周家的人的势力压制周坤,周坤是极有可能生意不成反而破产的。
  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做出了一个选择——
  毁掉自己。
  因为他毁了,周坤也毁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怕死。
  他要是死了,周坤会跟他一起下地狱。
  如果不是为了亲眼看到周坤最后的下场,他就跟他妈一起去地下等着周坤了。
  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这个选择,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但这一刻,他后悔了。
  要报复周坤,不是只有这一种办法。
  他只要证明给老爷子看,他绝对不会从商,周坤就不可能当上董事长。
  从前之所以会做出这么极端的选择,是因为除了报复周坤,他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意义,也烦透了这个世界。
  可现在,他发现这个世界也并非那么令人厌恶。
  比如,此刻眼前的人。
  “你呢?”
  他问她,“你以后什么打算。”
  渔歌回道,“我准备先冲一冲,看能不能考清华,等高考完就进国家队。”
  周溯一惊,“国家队?”
  “嗯嗯,国家队的教练找过我了,我跟他说好了,等高考结束就进队训练。”
  “拳击吗?”
  渔歌点头,“我不想一辈子靠打拳为生,还是想去读大学,学金融学建筑都可以。”
  这时,服务生端着菜过来了。
  渔歌赶紧抽出筷子摆好碗准备开动,对面的周溯却怔怔的一动不动,目光始终看着对面的渔歌,似乎是思索着什么。
  半晌,等服务生走后,他兀的笑了笑。
  “你笑什么?”
  周溯摇了摇头,“没什么。”
  “那吃饭吧。”
  “嗯。”
  吃完饭,走出餐馆,天已经开始黑了,只剩天边还有一抹灿烂而斑驳的晚霞。
  两人沿着江边的路往回走。
  香山别墅区很大,也有很多出口。
  周溯把渔歌带到他住的地方,渔歌就带他在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从哪个出口出去最近,哪里有小卖部,那条路离江边最近,那条路又离后山的公园最近。
  “你怎么这么了解?”
  周溯问她。
  “刚来的时候经常迷路走到这边来,慢慢就熟悉了。”
  渔歌看了下时间,“现在还早,你还想去哪儿逛?”
  “去江边转转吧,凉快。”
  今天比昨天热了不少,周溯现在已经出了不少汗,胸前已经湿透了,被汗浸湿的衣服紧贴在皮肤上,能隐隐看到凸起的胸肌曲线。
  渔歌不小心瞄到了,脑子里瞬间蹦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在食堂脱衣服的场景。
  那身材,啧啧!
  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渔歌,赶紧甩了甩头,在心里默念着:
  人家把我当兄弟,我可不能馋别人身子。
  “走,我带你去沧浪桥,那边可凉快了。”
  渔歌带着周溯朝沧浪桥走。
  沧浪桥的另一边就是红枫别墅。
  周溯远远看到那座桥,突然想起陆宴之前说的,他住渔歌对面,他赶紧祈祷千万别再撞上陆宴。
  然而,人往往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他们刚准备上桥,就看见桥上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手里牵着一条狗。
  周溯:……
  “哟,真巧,你们俩大晚上的跑来这儿干嘛?”
  陆宴率先跟他们打招呼。
  “周溯刚搬过来,我带他逛逛。”
  渔歌看着他手里牵的萨摩耶,“你来遛狗?”
  “嗯。”
  “它叫什么名字啊。”
  “千岁。”
  渔歌她很喜欢狗,尤其是大狗,小时候养父母也养了一条叫大头的大狗狗,小时候她很喜欢趴在大头的背上玩,再大一些就喜欢抱着它,把头埋进它脖间长长的毛毛里,那种感觉特别治愈。
  可惜,后来养父母出事,她就和大头分开了,也不知道大头现在怎么样了。
  沈家也养了一条狗,是只博美,但跟她一点也不亲,甚至看到她就会狂吠,上辈子她因此还难过了好久。
  “我可以摸它吗?”
  渔歌刚问完,千岁像听懂了一样,吐着舌头雀跃踏着小碎步过来拿头蹭渔歌的手。
  千岁的毛很软,手感极好,被它这一蹭,渔歌心都快化了,立马蹲下来摸它。
  “你喜欢狗啊?”
  陆宴歪头看她一脸开心的样子。
  渔歌一边摸着千岁,一边回答,“喜欢。”
  她是真的很喜欢了,自从千岁这么一蹭,她眼神就没分给其他人过。
  陆宴把牵引绳递给她,“那你陪它玩儿去,这货刚把我累够呛。”
  “好。”
  渔歌举起手,等着陆宴把牵引绳递到她手上,完全没看到陆宴刚刚已经把牵引绳递过去了,就在她手上面一点点。
  陆宴:……
  真就人不如狗。
  陆宴深吸了一口气,把牵引绳放到渔歌手心里。
  这时,一只蝴蝶从千岁眼前飞过,千岁的目光立即被蝴蝶被吸引,撒腿就开始追蝴蝶。
  渔歌因为牵着它,也跟着跑了起来。
  两个大帅比就这么因为一条狗被渔歌忘得干干净净。
  陆宴看着远处的一人一狗,脸上露出笑容,过了会儿才转头看了身旁的周溯一眼。
  “怎么搬这儿来了?”
  “要你管。”
  周溯对他没什么好脸色。
  陆宴满不在意的笑了笑,“你对我意见挺大啊。”
  说着,他突然想到什么,嘴角斜斜一勾,“小子,你喜欢渔歌吧?”
  周溯先是一愣,然后冷冷开口,“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把,大叔。”
  最后两个字可以说是咬牙切齿。
  大概真的是年龄的问题,遇到情敌,年轻的愣头小子总是火气很大,而即将奔三的人心态就很好,依旧笑得一脸云淡风轻。
  “叫大叔是不是过分了,我才二十八。”
  周溯冷笑一声,“快比我们大一轮了。”
  始终也一直看着渔歌的周溯,这会儿才转头看向陆宴,“我说,你不会有什么不
梯子推荐!Ins、推特、脸书想上就上点击进入
梯子推荐!Ins、推特、脸书想上就上点击进入
仅需0.2元,阅读无广告,小说随意下》充值入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