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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奸雄的日子-分卷阅读22

“嗯。”攸桐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当然得挑中意的。”
  傅煜活了二十年,见过高门贵女挑首饰绸缎、金银玉器的,却还没听说谁跑到菜铺肉摊去选食材——傅澜音那样贪嘴,都没动过进厨房的念头,更别说肉铺了。不过这不算大事,魏氏带的人厨艺极佳,讲究食材也无可厚非。
  遂颔首道:“随你。”
  说罢,取了披风搭在臂弯,临行前又想起件事,“令尊捎了口信,让过年时回京一趟。”
  不待攸桐多问,健步走了。
  攸桐应了,心里惦记着出府溜达的事,当即命人备了车马,从偏门出府。
  ……
  齐州城很热闹。
  攸桐上回进城时,被花轿颠簸得劳累疲乏,除了听见周遭看热闹的人群闲谈,闻见街旁的饭香酒香外,一眼都没能瞧外面。这回堂皇出府,便跟放风似的,看哪儿都新鲜。马车缓缓驶过长街,她挑着车帘儿,外面的招牌便挨个晃过眼睛——
  茶铺酒肆、馄饨小食、糕点蜜饯、金银首饰、文房四宝、兵器菜刀……
  几条街转过来,各家铺子里琳琅满目,生意也都不错。
  看来还是傅家统辖有方,这齐州虽不及京城富贵阜盛,却比沿途各处州城都繁荣。
  攸桐有意靠食谱立身,便格外留意食店酒楼,一圈看下来,果真没瞧见半间涮肉。
  溜达着绕了几条长街,眼瞧着日头微偏,便朝东城去。
  谁知走至街拐角,也不知是哪里飞来一粒拇指大的铁丸,重重砸在马脖子上。那马受了惊吓,一声惊恐长嘶,四蹄乱踩,径直往旁边冲过去。若不是车夫扯着缰绳,险些撞伤旁人。马车也随它走歪,轱辘陷进旁边排水的沟渠里,咔嚓一声,撞在树上。
  轱辘卡住了拉不动,受惊的马被车夫死命拽住,才算是听了疯踩。
  却苦了攸桐,无端被晃得跌倒在车厢,若不是春草眼疾手快,几乎一头撞在车厢壁上。
  惊魂未定地掀开车帘,见马车卡在沟槽里,只觉头大。
  车夫诚惶诚恐,等马安生了,赶紧跑过来请罪,“少夫人息怒,是老奴手脚慢,惊了少夫人。可有妨碍吗?老奴赶紧去请郎中。”
  “不用,没碰伤。”攸桐跳下车辕,见车轱辘几乎撅断,显然一时半刻没法走。再一瞧,周遭都是受惊避让后看热闹的百姓,不由蹙眉道:“怎么回事?伤到旁人了吗?”瞧周围没胖的倒霉蛋,暗自松了口气。
  车夫满脸惊慌,“像是个东西打在马脖子上,老奴没瞧清楚。”
  “是这个!”人群里有孩子高声喊,手里举着铁丸,“这儿呐!”
  车夫忙去取了来,攸桐将圆溜溜的铁丸瞧了瞧,没发现端倪,便打量别处。
  对街的一间兵器铺里,正探头探脑的傅昭见她瞧过来,赶紧一缩脑袋,躲进了窗内——方才是他和同伴挑铁丸,有人丢着试力道,不成想失了手,竟砸到马脖子上。他怕疯马伤人,刚才也惊得够呛,好在有惊无险。
  这虽是小风波,若叫攸桐逮住了带回府,他定要挨二哥揍的,便下意识躲着。
  蹲了片刻,才问伙伴秦韬玉,“怎样了?”
  “找了人拉出来修,那位少夫人到隔壁的酒楼里用饭去了,那家——”秦韬玉认得傅家的马车,见傅昭躲躲闪闪,怕被人瞧见的模样,毫不留情地嘲笑,“那人谁啊,给你吓成这样?”
  傅昭没理他,瞧着对面的酒楼,暗自嘀咕道:“她出来做什么?”
  因这位二嫂顶着满城骂名嫁进来,行事却又不像传闻中那样不堪,傅昭迟疑了下,好奇心起,索性丢下秦韬玉他们逛,自出了兵器谱,钻进那间酒楼。
  ……
  晌午才过,酒楼里的生意仍旧热闹。
  一楼的桌椅几乎坐满了,偶尔有空缺,也是人多眼杂拥挤的地方。攸桐为避嫌疑,出门时特地带了本就在南楼挡拆的丫鬟木香,那位虽身份地位,却习惯了傅家高门的做派,哪肯让少夫人到那地儿去挤。
  只是楼上的雅间俱占满了,掌柜认得傅家徽记,亲自跑了一圈,笑眯眯地跑过来。
  “上头有个雅间,很宽敞的,里头两张桌子,还空着一张。我叫人设个屏风围起来,请少夫人过去吧?那里头能坐三四十个人,屏风隔开了,跟单独的雅间一样的。里头的客人也和气,不会打搅彼此。”
  说话间,便带着笑脸儿往楼上请。
  攸桐瞧着楼下有人点的手撕白鸡甚是美味,遂颔首应允。


第20章 同好
  掌柜找的这雅间果然阔朗,进深虽与别的无异,横向却足有两丈。攸桐进去时,伙计已将陈设用的三架彩绣纱屏搬到中间,将靠近门口的那张圆桌围起来,只在靠墙处留了通行的过道。
  虽说纱屏不及墙壁隔音,但搁在中间,不比小雅间差。
  攸桐颇为满意,因觉得雅间里火盆熏得燥闷,外面日头又晒得颇暖和,便命开窗透气,而后叫随行的春草和木香也坐下。
  她俩起初还不敢,因攸桐说桌子空着无用,她也无需多伺候,才敢欠身坐在旁边。
  伙计捧来古朴的木盘,里头整整齐齐两溜小竹板,上头楷书端庄,刻着菜名。
  攸桐一眼就瞧见那道手撕白鸡,挑出来,又瞧了一圈,选了十香醉排骨、清炒笋尖、醋溜豆芽、椒香芋头和鸡汤煮干丝。外加三碗鱼饼汤和糖蒸酥酪,梅花香饼两样小食。
  伙计应命去了,没过多久,菜便陆续上桌。
  酒楼里的手撕白鸡味道果然不错,鸡肉煮得火候刚好,外皮晶莹剔透,肉丝鲜嫩细腻,上头淋着去了油的鸡汤,再拿调好的酱汁儿拌匀,撒上葱末椒丝,色相上佳,酸辣可口,开胃得很。那道椒香芋头算是家常菜了,芋头做得软糯,极合春草的胃口。
  木香却是爱清淡的,专拣着笋尖和豆芽吃。
  春草见了便打趣,“瘦得跟豆芽菜似的,还专挑它吃,尝尝这鸡丝和醉排骨,好吃着呢。”
  木香笑着回嘴,“你才长得像豆芽儿呢!就爱清淡爽脆,管得着么。”
  春草便笑,“少夫人选的菜我都爱吃,唯有这豆芽,总觉得寡淡,没味道。”
  “也未必只有寡淡。”攸桐瞧着那拌得诱人的鸡丝,想起道美食来,“先前在食谱上见着一道菜,叫毛血旺,底下就常拿豆芽儿垫着。那道菜口味麻辣鲜香,里头的豆芽儿不油不腻,却不失鲜辣味儿,最能下饭。”
  她但凡倒腾时下不常见的菜,都是借食谱来遮掩。
  春草伺候了魏攸桐许多年,起初还满心疑惑,不知自家只碰琴棋书画高雅之物的姑娘怎会摆弄食谱,到如今次数多了,已然习以为常,只好奇道:“那是个什么?跟上回涮肉似的,煮着血吃么?”
  说话间,眼神儿直勾勾瞧向攸桐,甚是期待的模样。
  ——上回攸桐做火锅,她最初见着那一盘鲜红的凝血时吓得够呛,后来煮熟了尝过两回,反倒念念不忘起来,此刻听攸桐提及,当即来了兴致。
  攸桐瞧那副馋嘴猫的样子便高兴,遂将做法讲给她们听。
  毛血旺里能用的菜很多,不过眼下许多食材制作不便,未必能让她大快朵颐,便只能说几样力所能及的菜色如火腿、鸭血等。提到必不可少的毛肚,攸桐也先馋了起来,兴致勃勃,“那东西又叫百叶肚,爽口脆嫩,做成辣味儿最好——”
  “这位夫人曾吃过百叶肚?”
  忽然,屏风后有人贸然问道。
  攸桐愣了下,同春草对视一眼,不甚确信,“是屏风那边说话?”
  “在下秦九,贸然搅扰,请夫人见谅。”纱屏后面,有个男子站起身,隐隐绰绰的,隔着屏风问道:“听夫人方才所言,是曾尝过百叶肚吗?”
  攸桐瞥了一眼,顿生好奇。
  毛肚取的是牛的瓣胃,这时节耕牛还算贵重,虽没到管制的地步,小老百姓也不舍得随意宰杀。能吃牛肉的人,要么有点身份,要么是高门贵户的仆役,沾光吃一些。此人能占雅间用饭,自是身份不低,不会碰牛肚杂碎那等“污秽”之物。
  莫不是跟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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