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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姬-分卷阅读1012

吃的东西都不够了,哪能把珍贵的豆粮给马吃呢?豆粮成了人的粮食后,马就没得吃了。
  马草就成了救命的东西。而且这个人也可以吃,虽然不像粮食那么饱腹,但也吃不死人。
  它又这么廉价,就成了一个极好的东西了。
  马草在河谷早就改了名,不叫马草,而叫公主草或鲁草。
  齐藉试着吃了一次,非常难嚼难咽,只能硬吞下去,但第二天竟然难得的大解非常顺利!这让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东西的好处,竟然也每天吃上一顿马草。
  他的从人倒是吃不惯,哪怕他悄悄告诉他难言之隐,从人仍受不了吃马草,“畜牲吃的东西!我不吃!”
  齐藉吃的时候他就走开,看都不肯看。
  另一个让他难以忍受的是蚊子、苍蝇和不知是什么的虫子。
  所有人都被咬得不轻,身上、脸上、□□等。
  马公子是最轻松的,他的车里随时都点着香,熏得身上都是味,偶尔出来也不会被咬。
  齐藉不是用不起,但他出来前根本没想过这个东西也要多带,他带的最多的是书。自家的香烧完之后受了虫祸才知道后悔。
  这东西,马公子看人下菜,从不肯白送。像吴妄向马公子求香,马公子就说愿意便宜卖给他,吴妄手中没钱,马公子挑挑捡捡的,从吴妄手中硬要走了两套书,心疼得吴妄眼睛都冒血了。
  齐藉这里,马公子却悄悄白送给他了两盒,说用完了再给他拿过来,让他别告诉别人。
  齐藉受宠若惊,再三谢过,回去想了想,十分怀疑马公子知道他和王姻的关系。马商听说是鲁地来的,跟公主的渊源很深;王姻也是鲁地世族。说不定王姻托马家照顾他一二?
  但王姻又怎么知道他会走马家的门路呢?
  齐藉想不通,只能记在心里,想着日后回去了再问一问王姻。
  多少是有点感动的。
  当他点了香后,终于能不挨虫子咬睡上一觉后,这份感动就更深刻了。
  没出来前他是真不知道,蚊子能像苍蝇一样成群结队围在人身边,不知名的小虫子能让人眼睁睁看着从席子下爬出来,在人身上咬出一个又一个红包。
  他本来还担心自己到时扮不好一个落魄世家_0_di_0_zi,现在他这副样子,去当乞丐都没一点问题。
  一日,齐藉正在刮胡子。自从发现有虫子在胡子里爬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都不留胡子了,甚至连头发都打算剃干净!
  马公子刚好来看他,见他正仰着脸,用珍贵的水让从人替他修脸,笑着说:“公子悠闲。”
  齐藉摸着光洁的下巴,笑笑说:“我是怕生了跳蚤、虱子。”他这至少有一个月没洗澡了,大家都一样臭,他倒是能不嫌自己臭,可要是生了虱子……他绝对受不了!
  马公子却提醒道:“要我说,公子这胡子还是留着吧。现在河谷那边不喜鲁人,也不喜鲁俗。他们认为只有鲁人才剃胡子。公子若是下巴光光的去了,反倒难以成事。”
  齐藉恍然大悟,只好再委屈自己重新把胡子留起来。
  马公子又送来除虱粉,让他用在头发、胡子、□□等毛发浓密之处,以免真的生了虱子。
  一再受到照顾,齐藉不由得问:“公子如此照顾我,实在叫我余心难安,不知如何报答才好。”
  马公子笑道:“公子不必放在心上,实话告诉公子,公子这一路去,我家是要保公子万全的。我虽不知公子要去做什么,但公子如果在那里丢了性命,我可没办法去见公主。”
  齐藉以为是王姻,不想竟是公主!一时心潮涌动,喃喃道:“竟然是公主吗……公主竟然知道我吗……”
  马公子心道虽然来传话的是王大人,但王大人是替公主办事的,他们马家认的也是公主,这份恩情自然要系在公主身上才对。
  马公子又告诉齐藉他们现在已经接近九里河了,过了九里河,就是一线坡。齐藉他们中的人应该会有几个在一线坡就要离开了,他问齐藉走不走。
  一线坡这里算得上是战场外围,云贼等人至今没有打到这里来,但一线坡南北两边各有一个小镇,两个镇都被要求捐过粮食、钱和壮丁,受过池鱼之秧。
  两个镇都是义军一边的。
  马公子走后,齐藉陷入了沉思。
  这一个多月以来,他可以算是很了解同行的几个人了。
  大多数人都仅凭一腔意气就离开了家,到现在已经有人后悔了,却不敢开口说要回去。
  马公子说,每一次出门都能捎上五六个、七八个人,但中途就要回去的也有不少。这一次因为有一个吴妄在,大家反倒不好退缩了。
  这几天他们已经很少在一起讨论未来了。因为都是第一次见面,交浅无法言深,谁也不敢把自己的心思合盘托出。
  齐藉跟从人商量是在这里就下车还是再往前走一段。
  从人建议继续跟着商队走。
  “在这里停下,这几个镇的人不知哪里猴年马月才见一回义军的人。再往里走,挑个大城停下,找门路也更方便些。”
  齐藉却觉得在这里停下更好,第一:“我要假扮一个胆小、落魄的人。”在这里就退缩就很符合了。
  第二,“镇小才容易出头。到时入了镇之后,只需要找镇中最大的家族投靠,不管如何都赖下来,等义军那边来人了,我想骗一席之地也更容易。”镇小,人才就少,这才容易“出头”啊。
  更容易显出他来。
  无奈从人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身份上又是“长辈”,虽然大不了几岁。
  从人冷笑:“你就是犯懒了吧?路上太辛苦不想走了?”
  齐藉叹气:“……我从落地就没吃过这么多的苦。”他掀开衣服让从人看,“你瞧,这肚子上都咬了多少个疱了?疱叠疱,又痒又疼。”他又转过去让从人看脖子,从脖子到后背上咬得也都是,还打算让从人看_0_pi_0_gu,因为_0_pi_0_gu上咬的也有。
  从人一脚把他踢开,跳下车说:“行了行了!那就下个镇就停下!我去收拾行李,再买些吃的用的。”
  齐藉准备走,这个消息一透出去,引来一片嘲笑。其他人既看不起齐藉,又轻松了些,仿佛之前也这么想的自己就不是那么糟了,毕竟自己只是想一想,不像齐藉这就直接逃了。
  马公子特意亲自送齐藉离开。他分出一条小队,带上二十几个护卫,赶着三十多辆车,中间夹着齐藉自己的两辆车和七八个家人,从大路离开,往小镇而去。
  队中没了外人,马公子就公然请齐藉到他的车里住了。
  齐藉进了马公子的车,叹为观止。人家这车外面看着不起眼,里面是真舒服!叫他羡慕的不得了!
  马公子给他说这前面两个镇虽然挨得近,但其实是有仇的。
  两个镇的仇说起来就多了,最大的一个就是两个镇的城主都认为经过两个镇的那条官道,应该对方来修。
  这么一说,齐藉就懂了。这个应该算是各城的职责吧,但修路不是修一次就完了的,一次修好之后,每年都需要重修,相当耗费人力财力物力。
  个别资产不丰的小城就视为苦差,但如果没有可以推托的地方的话,也只能咬牙苦撑。
  这两个镇应该都不富裕,丁口中可能也不够多。他们幸运在于旁边有一个可以分担每年劳役的同伴,不幸就在于因为有可以分担的了,谁多谁少就很容易闹矛盾,渐渐的就结成仇了。
  其中一个镇最大的世家姓金,又称金城。在某一代,金城的金家家主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将一个女儿嫁到了对面那个镇的董家。又是不知是何缘故,这个女儿在十年后又回来了,于是两家就结了仇。
  金家和董家都是著姓,出了这种事,内情不足为外人道也。但两座镇的仇变得更激烈了,就在这七十年里,两家已经互相斗了几场,各有死伤。
  齐藉听到这里,不敢相信地问:“他们打起来了?”
  马公子笑道:“几百人而已,没用上攻城器,估计是没地方买。但用了火箭,金城的一边城墙都被烧黑了,现在还没修起来。”
  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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