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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文男主是我爸-分卷阅读12

时正好听到电视机里的声音,面上带了些笑容,看来是刚才儿子去喊书颜时,被电视机里的声音吵到了。
  ***
  多亏了街坊四邻的宣传,本来有的人还认为洛天远发财了,这样一宣传又是真的要卖房,家里有保守派老人的无一不拿洛天远当反面例子教训家里子孙,千万别学这一套,买个车还把房子给搭进去,得亏洛家老两口都不在了,要不然岂不是要被活活气死。
  说白了,大家只是当着洛天远的面说他能干,说他有门路,实际上这个年代,大家都更倾向于脚踏实地的守着一份工作赚钱、存钱。
  洛天远打了豆浆跟包子油条回来,父女俩吃了个早餐。一般洛天远放假在家时,父女俩要么去外面吃,要么自己在家倒腾,总之不会去沈清若那里吃饭,用洛天远的话来说就是,一次两次如果搞习惯了就不好了,他们俩一个带着儿子一个带着女儿,既然都没组合家庭的意思,就尽量不要凑在一块儿吃饭。
  洛天远怕洛书颜会想多,沈清若也怕沈宴会想多,两人可谓是一拍即合。
  “书颜,爸爸中午带你下馆子,怎么样?还是吃那家饺子店。”
  洛书颜正在看书,抬起头来,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小声地说:“还是不出去了,在家里下点挂面吃吧,沈姨昨天不是送了点卤牛肉吗?”
  也难怪婶婶们奶奶们说她爸不是过日子的人了,刚买了车,正是要节衣缩食的时候,爸爸还想着带她下馆子……
  洛天远也没想到女儿想的是节约,毕竟他虽然一直伪装没钱,可实际上又是超级富豪,人有钱时跟没钱时,思维是不一样的,就像现在,洛天远就没想到自己买车的这一行为即使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居然也会有“女儿要节约”的后遗症。
  宁城不大,餐馆基本上都是炒菜类的,小孩子天天都在吃家常菜,肯定是想换换口味的,抱着这样的想法,洛天远自认为已经get到女儿的想法,便道:“不想下馆子,那爸爸就开车带你去市里吃麦当劳吧?”
  自从两三年前,市里分别有了麦当劳跟肯德基以后,洛天远在有空时,也会偶尔带洛书颜去吃一回。
  麦当劳跟肯德基对于现在普通家庭来说也不便宜,洛书颜以前没有心理负担是家里没有背债,还有两套房,爸爸工资在宁城也算得上是高收入,可是现在,她家卖了一套房不说,还背债好几万,这汉堡她怎么吃得下去啊!
  洛书颜看着爸爸那毫无欠债自觉的笑脸,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中,该怎么委婉地提醒爸爸他们现在很穷啊?


第11章
  最后汉堡薯条没吃,父女俩也没下馆子,因为宋晚晴来了。
  宋晚晴不知道在哪本书看到的,作者以各种例子阐述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个观点,宋晚晴深以为然,决定试探一下。她的确相信洛天远所说的跟沈清若之间没关系,但同样作为女人,她不相信沈清若对洛天远就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宋晚晴看来,洛天远实在太优秀了,她每天都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对他别有用心。
  首先,洛天远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九十年代末期,大学生并不多,受过最高教育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都戴上了光环。宋晚晴家里在羊城也有分公司,大批工人都去了羊城那一块找机遇,宋家公司为了招聘大学生,给出的条件就很丰厚,基本上一个月工资都在一千多块以上,还包食宿。
  洛天远虽然没有在大城市拼搏,留在了宁城,用后世的话来形容他目前的境况便是,呆在十八线小城市,拿着一线的工资。可见他个人能力不俗。
  其次,他的外表俊朗,身姿挺拔,经常穿着白衬衫跟黑裤,将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干净,无论哪个年代,爱干净长得好的人,总是格外受人青睐的。
  最后,洛天远的人品实在是很好,身上没有任何宋晚晴看不上的坏毛病,比如贪小便宜,比如势利眼虚荣,比如不尊重人。
  在这样的基础前提之下,再来一场英雄救美,已经足够宋晚晴对他有好感。
  然而宋晚晴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她是宋家的掌上明珠,并且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从小到大见到的优秀男人多了去了,寻常人对她的温柔示好并不能轻易打动她,她是在跟洛天远相处中被他吸引,进而喜欢的。
  宋晚晴要抓住洛天远的胃,却也不打算自己下厨做饭。
  毕竟是她做的,还是她家保姆做的,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她也没打算结婚后自己当老妈子的。
  洛书颜看着饭桌上的菜,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有红烧肉、青椒炒牛肉、海带排骨汤以及清蒸大闸蟹。
  不止如此,宋晚晴实在贴心,还准备了小孩子都爱吃的奶油蛋糕、大果冻、草莓牛奶。
  洛天远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倒是洛书颜已经被宋晚晴折服一大半了。
  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三个人坐在饭桌前,洛书颜啃了一块好吃到要跳舞的红烧肉后,这才发现,平常动辄两碗大米饭的爸爸,今天矜持得过分。
  洛天远也不是没有胃口,只是宋晚晴的这一举动,超出了他的预想范围。
  洛书颜在大快朵颐时偶尔瞥一眼爸爸,洛天远也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见她并没有不高兴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天远每一次跟谁谈恋爱之前,他都会严肃地跟对方申明,他并不打算结婚,如果对方会接受,才会展开一段恋情。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他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不打算结婚,肯定是不想给女儿找后妈,他的前两个女朋友或许有动过结婚的念头,或许没有,但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出现在他女儿面前。
  现在洛天远碰上了宋晚晴这么一个变数,实在是打了个措手不及。
  本来前天宋晚晴找过来,他第二天就该去跟她说清楚,可昨天因为买车的事情耽搁了,在他的计划里,星期一一定会抽空跟她联系,顺便说清楚这个问题。
  他们的关系虽然还没到男女朋友这一步,不过在一天晚上他拥抱了她之后,他有跟她说他不打算结婚的,哪知道她反过来娇嗔,说他想得美,她也没想结婚……
  洛天远不由得捏了捏鼻梁,看来今天得跟她说清楚了。
  “好吃吗?”宋晚晴并不是很喜欢小孩子,但见洛书颜长得漂亮又可爱,眉眼之间跟洛天远很像,她就不反感了,还主动帮她剥蟹肉。
  洛书颜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连连点头。
  当然好吃!
  她感觉上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都是上辈子的事!
  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沈姨,可她都尝得出来,这一桌饭菜的味道的确比沈姨做的要好很多,就是外面那些馆子都比不上。
  宋晚晴见洛书颜喜欢,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阿姨做的,阿姨在我家做了好几年了,听说她爷爷还是以后宫里的御厨,她就算没得到全部真传,也继承了老御厨的几分本事。”
  洛书颜还在吃着肥美的蟹肉,听了宋晚晴这话,内心也很惊讶。
  那天宋晚晴是在跟沈清若说话,洛书颜并没有看到她,今天一见,看她说话气质,看她衣着打扮,便知道她爸爸这次找了个千金小姐女朋友。
  “是吗?”洛天远淡淡一笑,“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这哪是麻烦,不是应该的嘛。”宋晚晴佯怒瞪了他一眼,“我刚看了冰箱,好像什么菜都没有,你不吃饭,难道书颜也不吃吗?”
  洛天远:“我工作忙,没时间做饭,平常书颜都是在清若那里吃。”似乎怕宋晚晴会误会,他又补充了一句,“每个月我都会交伙食费给清若,她算是帮我照顾书颜。”
  宋晚晴恩了一声,眼波流转,又笑道:“那真是感谢她,天远,要不今天下午我们做东,请清若姐跟她儿子一起在外面吃个饭吧,就去吃红房子的西餐吧,那家的牛排还算可以。”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美味可口、入口即化的红烧肉这会儿也不香了。
  洛书颜放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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