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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狂妻:王爷,慢慢宠-分卷阅读11

感略带苦涩,但却有一股子特别的清香,丁思若自诩也见过些世面,但喝了两盏,却愣是猜不出这是什么茶,便忍不住问四儿。
  四儿回道:“这是我哥哥自制的竹叶茶。”
  丁思若忍不住轻轻赞叹,倒也有意思。
  在乐风这样的文人雅士看来,竹子虚心、有节、向上,是相伴一生的良友,所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可在这平常百姓眼中,竟然成了能吃能喝的宝贝。
  四儿有些不好意思,笑:“他自己做的,有些粗糙,怕姐姐你喝不惯呢!”
  她瞧见四儿打算绣帕子,愁着不知道该怎么描花样,便拿到乐风房中用笔墨替她描,四儿说了要蝴蝶,丁思若就帮她画了蝴蝶,还顺道涂了色,四儿得了画,乐得跟什么似的,说要让她哥哥拿着花样出去买绣线,一溜烟儿就跑了。
  不过一盏茶功夫,零零落落来了七八个丫头,都和四儿差不多年纪,全都拿着帕子喊“胭脂姐姐”要画样子,闲着也是无聊,丁思若来者不拒,有求必应,想她一代书画名家老孟头手把手教出来的唯一一个女_0_di_0_zi,替女眷们画个绣样,小意思。
  不一会儿功夫,刘大嫂也来了,让她回避,说外头小厮要送木床进来,瞧见她在画画,也过来凑热闹,见了丫头们帕子上的画,喜欢得不得了,忙问她讨两个枕头花样,说要画鸳鸯。
  丁思若一口应了,刘大嫂也不含糊,风风火火跑出去拿了布头过来,丁思若三两笔就画了对鸳鸯,这刘大嫂乐得合不拢嘴,赞道:“姑娘真是个蕙质兰心的,生得这么好看样子,也这么好性子,还这么好本事呢!”
  丁思若在抱厦里画了一个下午的绣样,女眷们口口相传,不到一天,几乎整个园子里都知道,王爷屋里的胭脂姑娘好模样,好性子,画得一手好画。
  这话不免传到了玉裳耳朵里,她正在库房里清点刚刚送来的冬衣,听到身边的丫头金枝来说,忍不住嗤笑道:“有什么可卖弄的!”
  “就是就是,仗着王爷高看一眼就耀武扬威,不把咱们玉裳姑娘放在眼里,会画两笔就到处显摆,她算什么东西!”金枝说完,还狠狠地朝地上啐了一口,又接着道,“她可知道咱们玉裳姐是什么来头?连王爷还给几分面儿呢!”
  “这种不入流的笨蛋!”玉裳瞥了一眼面前的冬衣,挑了挑眉头,冷笑起来:“用不着搭理她,她愿意显摆就让她显摆,现在让她高兴,一会儿我让她哭不出来!”
  金枝忙躬身附和,两人合计了一会儿,金枝便出门,吩咐身边几个大丫头告知各处,让丫头婆子们分批到库房门口的空场上领冬衣。
  丁思若和四儿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沾了那些花样儿的光,丫头们主动将丁思若和四儿让到了第一个。
  玉裳见了,更是不忿,轻哼了一声。
  丁思若抬头见玉裳捧了手炉在凳子上坐下,四个丫头一人拿笔勾着,一人往库房里拿包好的包裹出来,每个包裹上都有各自的名,外头一人发放,一人清点,倒也有条不紊。
  排队的人那么多,竟然也没有一个说话的,偶有两声咳嗽,也压着声儿,先前欢快都不见了,人人陪着小心。
  玉裳满脸堆笑,极其和蔼,柔声道:“胭脂妹妹,来,这个你拿着!”
  那个包就放在玉裳身边的椅子上,玉裳亲自将包捧起来,珍而重之地放在丁思若手中,拉着丁思若的手软软地道:“妹妹原不是我们这里头的人,咱们量冬衣的时候你也不在,我昨儿个还说找人专程来给你量了,但这天儿也不作美,今儿个就冷得不成了,妹妹别嫌弃,就拿这个先穿去吧。”
  “这原是我们玉裳姐姐的份儿呢!现在腾出来给了妹妹,自己个儿还冻着呢!”一旁的金枝补充道,“这么好的人,现在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
  “谢谢姐姐。”丁思若接过这个明显比别人都大的包袱,笑了笑。


第14章 活色生香(一)
  丁思若和四儿一起回到屋里,还没来得及打开包裹,就被眼前的一幕弄得哭笑不得。
  问题不在刘大嫂刚买回来的木床,而是乐风的床。
  老实说这刘大嫂办事也是妥当的,那床中规中矩,虽不是三两文的便宜货,但也不是什么值钱的,摆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太招眼。乐风的床太简单也太粗糙,先前看倒也没什么,可刘大嫂刚买来的新床一放上去,看着就像他才是给她陪侍的。
  才盖了床他不要的褥子就被视作眼中钉,要看见这阵仗,玉裳还不得把裙子都跳下来?
  说起这玉裳,真是作妖。
  那包裹里头是一套大红棉布短袄陪棉裤,同色同料,又粗又笨又肥不说,上头还起着大朵大朵长着绿叶的牡丹花。
  宅子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乐风最讨厌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四儿一看到衣裳就开口:“玉裳也太过分了些,当着那么些个人的面儿,说得冠冕堂皇,大家都以为她对你多好呢!谁知道憋着这坏主意!这衣裳让人怎么穿?别说是你,就是二门外头帮厨的妈子也不会穿的。”
  丁思若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绝佳的机会,这种好东西,平日里花钱还买不到呢!现在白送!
  四儿见她笑得欢喜,忍不住轻轻摇头。
  丁思若心里清楚,玉裳之所以百般刁难,无非是想将她从乐风身边赶走,先不提她人品如何,目标倒是与自己一致。还真没想到,在这寒竹居里住不到三天,就找了个“盟友”。
  这位盟友待她不薄。
  除了这套棉衣棉裤,包里有些胭脂水粉,看得出来全都是天资楼的货,只是分量太少,颜色也多鲜艳至极,除了在梨园里讨生活的女孩儿偶尔会用它们上台,寻常人决计不会用到,不用看也知道,根本不是花钱买的,是店家的随机的赠品。
  和玉裳给的东西倒是全都能配成一套。
  四儿说自己不太喜欢胭脂水粉,坚持要把自己的那份儿给她,她笑着推辞了,四儿又看她那套棉袄,叹道:“我这会儿出去找找我哥哥三儿,让他想办法给你淘弄件儿正经过冬的衣裳才是正事儿。”
  丁思若一直憋着笑,等四儿自言自语地出门去了,这才将东西全拿了出来,径自装扮起来。
  话说乐风一整天心神不宁,不管碰了什么冰的东西,都会立刻想起早晨她冰凉的手。
  早朝过后,皇帝说闷了,让他到御书房陪着下了几盘儿棋,留了他一同在御书房吃午饭,午饭过后,几个平日里交好的大人又相邀同去喝酒,他好容易才找借口推脱,王府里老太太差人来说让他回去一趟,等都忙完了,以过了晚饭时间,他这才顶着风雪,空着肚子往寒竹居去。
  屋里热乎乎的,床也买了新的,他伸手摸了摸厚实的褥子,松了一口气。
  四儿端了食盒过来,一样样儿将晚饭放在桌上,一个麻油鸡汤、一个灯影牛肉,几个时鲜蔬菜、一盘子馒头,配了一壶女儿红。
  乐风换了朝服,净了手,往桌前一坐,仍旧不见丁思若,便问四儿,四儿四周围张望了一下,笑道:“王爷进门儿前还在这儿烤火呢!我这就找她去!”
  听说她好好在家,他便也没多想,埋头吃饭。
  丁思若在外头听到他和四儿的对话,看时机差不多了,便掀开帘子走进去,临进门儿前,还顺手往院儿里摘了一朵大红花插在耳畔的发鬓上,要知道,丁大小姐今天晚上的打扮可谓煞费苦心,大红大差不多一盒子的脂粉儿都涂了脸上了,脸白得像六月霜,腮帮子两团“小红球”帮衬着额头上的“美人痣”,又和红嘴唇儿相得益彰,配上玉裳给你的袄子裤子,简直天衣无缝!
  尤其刚摘下的这朵大红花,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美好作用,颜色搭配这一身,绝配。
  如今就算爱打扮的媒婆子站在丁大小姐面前,也略显朴素了些。
  乐风刚喝下一口鸡汤,抬头就看到丁大小姐如此全副武装站在面前,打扮得惊世骇俗,冲他笑得发腻,一下子没憋住,一口刚喝进口中的鸡汤全喷了出来。
  丁思若要的就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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