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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钞机女友-分卷阅读11

,应允了。
  她挺喜欢肖月的。
  踏实,上进,够主动。
  虽然算不上特别聪明的那一挂,但律师这一行,“聪明人”实在太多了。有时候不那么聪明的才能走更远。
  肖月是去年在乘方的时候当了她的助理律师。
  后来方让注销乘方,大家散了,她原来团队里的人大多不想离开已经有了根基的北京,只有老家在南方的肖月主动提跟她一起到天志来,还写了封傻傻的自荐信,生怕她不同意。
  所以严格算起来,这女孩儿算是程白的“嫡系”。
  肖月听她答应,就连忙去外面拿了早准备好的资料。程白大致看了看,给她提了几点,她便恍然大悟了,完事儿了临走还没忘问程白,今天有没有什么工作安排。
  于是程白想起了曾念平。
  跟周异、边斜约的是晚饭,得要下午六点才去,倒是不急。
  她只交代肖月去联系周异,要边斜跟高书朋那公司一应相关资料和资金往来账目,然后就看向了桌面上那一张展开的横格纸。
  上面还留着她昨晚折过的痕迹。
  电话号码依旧清晰可见。
  程白拿起手机,看了半晌,沉黑的瞳孔像是夜色里的一片海,有情绪起起伏伏,但最终还是拨了出去。
  ——
  医院里,边斜顶着俩大大的黑眼圈,再一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手,端着手机,翻到了微信好友申请的界面,添加“下雪打伞”的申请依旧躺在那儿,纹丝不动。
  简直不敢相信。
  这一位程大律一定是昨晚发完那条“嗯,在看”就睡了,到现在也没醒吧?他不相信有人居然会不通过他的微信申请。
  从昨晚看周异盯着手机神情不对开始,他又十分好奇地八卦了一下程白和方不让、方让这俩兄弟之间的_0_ci_0_ji关系,咳,不,是恩怨情仇,然后就来了劲儿,抢了周异手机就想添加程白的微信。
  然后就……
  等。
  等啊等,直到周异把屋里东西收拾完离开,直到他睡了一觉爬起来再看,都没等到申请通过的提醒。
  “梁子结大了。”
  第一百次放下手机的瞬间,边斜给这件事定了性。
  “这是严重的‘外交藐视’。”
  “藐视,我看你是要近视!”对面正在翻他体检报告的白大褂受不了了,把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一推,开始数落他,“边斜,我是真的看在十多年朋友的份儿上,才跟你说这话,你这样下去不行。饭按时吃,别挑食,再难吃都塞进去。二十好几奔三的人了,跟小学鸡似的,你好意思吗?”
  得,从小学生降级到了小学鸡。
  可以的。
  边斜心想自己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但他从不跟这帮当医生的犟嘴,毕竟将来说不准还仰仗人救命呢,所以答应得可好听了:“知道,你放心,我这人老惜命了,前两个月不是赶稿吗?这阵就调整回来,可闲,一定好好吃饭。”
  医生和律师是最好交朋友的两个职业,后者这种朋友未必人人都有,但前者却是大部分人都有那么一两个。
  当然,作家是最不好交朋友的。
  一是这职业没啥鸟用,二是遇到傻的,一旦有个什么有点意思的日常,都给你改改写进书里,让人心里难受。
  边斜跟褚贤文是大学时候的朋友了,这会儿拿完了体检报告,褚贤文现在也没事儿,就两手揣兜里,送他出去,一面走一面叮嘱他以后别浪。
  婆婆妈妈。
  边斜听了一会儿,灵魂就已经出窍,不知飞哪儿去了。
  直到一个医院走廊上一个名字忽然撞了进来,才一下将他的神思拉回了躯壳。
  “好好,谢谢程律……”
  程律?
  边斜一下停了脚步,往声音的来处看去。
  医院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虽然边斜很不想用这种烂俗的形容,但这的确是事实。
  走廊边的座椅上,坐了位年纪挺大的老人。
  是之前在律所前台看见过的那位。
  一身简朴,还是干干净净。
  但今天戴了一副老花镜,腿上摊开了一本《保险法》。
  边斜看过去的时候,他正拿着个看上去很旧的老年机放在耳边,虽然还说着话,可声音里已经有些哽咽,一双眼红着,脸上却是笑着的。
  “有,有,都有。”
  “好。”
  “嗯,好,谢谢程律。”
  “再见。”
  电话挂了。
  曾念平捂着脸差点就哭出来,坐在长椅上,拿袖子胡乱擦了好一会儿的脸,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了,才连忙收了书起身,往另一头某间病房里去。
  那方向正好也是边斜跟褚贤文走的方向。
  褚贤文问他:“怎么了?”
  边斜没回,走到那病房门口,隔着门往里面看了一眼:病床上躺了名青年,形容消瘦,正笑着跟老人家说话。老人家就坐在旁边,一点一点仔细地给他削苹果。
  他问褚贤文:“这间是什么病啊?”
  褚贤文看了一眼床号,回道:“脑肿瘤。这家还挺惨,几个月前就在筹钱做手术了,但后来好像出了点事,那钱赔给了别人。主刀医生都替他们着急,脑肿瘤越早手术越好,再往后会压到很多血管神经,恶化起来很快。他这个拖不了两个月了。”
  “我真看不得这个。”
  边斜想了想,还是从病房门口走过去了。
  褚贤文了解他,忍不住笑:“你们当作家的,真是又尖锐又柔软,矛盾得可以。”
  边斜也不接他话,跟他在医院门口告别后,想起自己早饭没吃,时间又快到中午,反正最近闲,干脆在附近溜达,找个了小馆子吃饭。
  只是菜点一桌,也没吃上几筷子。
  临走结账的时候,老板看他的眼神既愤怒又疑惑,估摸着是在怀疑自家大厨的水平是不是下降太厉害。
  新书出完后这段时间,是边斜的休息时间。他也不喜欢工作室那边派助理来成天照顾自己,不自由,所以身价虽高,衣食住行倒跟普通人没太大区别。
  且他懒,不开车。
  所以,吃完饭他就准备挤个地铁回家,但没想到,医院附近那地铁站里,又看见曾念平。
  边斜记得清清楚楚,昨天这老人家去律所的时候,前台小姐给程白打了电话,但程白那边说没时间,请他先回去。
  这就是不见的意思。
  而且看他穿着打扮,真不像是能请得起程白的人,可他刚才竟在这人的电话里听到了“程律”两个字。
  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心里面有猫爪子在挠。
  边斜不写书的时候,就是个闲得快长毛的人,加上记恨昨晚好友申请一直没通过的事,鬼使神差就凑了上去。
  搭讪第一句:“大爷,你是要去天志吗?”
  曾念平愣了一下,完全不认识边斜。
  但边斜认识他啊。
  他就开始给大爷解释昨天在天志前台看到过他,接着又说自己有个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聊了点里面病人的辛酸苦辣,地铁还没到站,就已经跟曾念平拉近了距离。
  边斜身上是没有那种有钱人常有的骄矜与傲气的,跟人说话的时候也温和,很容易让人信任,打开心防。
  那是一种真的认真。
  认真地注视着人,认真的听人说的每一句话,还会给予恰当的回应。
  用周异的话来讲,这人或许不是特别擅长跟人交际,但只要成为这人的朋友,就自然而然地愿意为他死心塌地。
  他跟曾念平一起上了地铁,然后在太古汇下来,又顺理成章地一起上了楼,进了天志律所。
  前台小姐看这俩人一起出现时,下巴都差点掉地上。
  程白本来在办公室等曾念平,结果是边斜跟曾念平一道走进来,她一下都没反应过来。
  边斜今天穿的还是风衣,不过长围巾换了条黑色的,里面是件浅绿的针织衫,看着十分温文尔雅,先跟程白打了个招呼:“程律下午好,又见面了。”
  ……程律下午一点也不好。
  她看了看边斜,又看了看曾念平,只以为他们两人是到律所才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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