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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搞基建-分卷阅读107

好似暖了起来,道,“还算没有才疼他,还知道给我送点好东西。”
  不过一想到自己得到的东西还不够太上皇后的零头,秦三世就酸了。
  在公孙起的提醒下,赵燕歌和琅琊山上的父母都有着通信,大部分都是问好,或者说一下咸阳城内的新鲜事。
  可把秦三世的心给勾的直犯痒痒,只可惜他不能下山去,只能在山上抓瞎。
  不过好在今年他身边还有个太上皇后陪伴着,不复数年前的清冷。
  有时候秦三世偶尔也会问到太上皇后和儿子在宫里是怎么相处的。
  太上皇后道,“儿子可比你忙多了,不过每日都过来给我请安,能让我多看他几眼。”那是她在咸阳宫内最温馨的时刻。
  如今儿子已经成婚,事情就该交由皇后去操心了。
  而她,只需要负责好秦三世这边就行了。
  “他没有依赖你么?”秦三世不由有些诧异道。
  他当初退位的时候赵燕歌才多大,按理说母亲陪伴在他身边时,他更依赖一点才对。
  “哪能他依赖我啊,我反倒要依赖他呢。”太上皇后道,想起赵燕歌刚成婚就把她送来了琅琊山,这表示他已经长大,不再需要她的照看了。
  如果她真的是一个没了丈夫的寡妇,儿子和自己这样疏离肯定会伤心,可她并不是,她的主心骨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儿子也已经娶妻,她觉得这样的日子就很好。
  从太上皇后的话里,秦三世得出一个儿子太过自立的答案。
  可惜孩子已经彻底长大,已经无法再让他对他们当父母的撒娇。
  得,他还是期待孙子吧。
  这样想着,秦三世不由写信送回咸阳城,说赵燕歌夫妻两人如果有了孩子,可以送到琅琊山来,他们当爷爷奶奶的可以帮忙照看着。
  赵燕歌收到信的时候就知道这事早晚得来,在回信中,赵燕歌明确表示自己是晚育的一员,怎么都得二十岁左右才会选择要孩子。
  为此,赵燕歌还让秦三世委婉的向太上皇后传达一下,他们抱孙子的时间可能会晚上一点。
  秦三世收到赵燕歌的回信后心中不由猛的一塞,不由冷笑道,“还晚育,说辞一套一套的,你怎么不晚婚呢?”
  晚婚就意味着赵燕歌会延迟亲政,想清楚这点以后,秦三世头微微发疼。
  当天,秦三世就“委婉”的向太上皇后传达了儿子的晚育态度,他这个当爹的收拾不了儿子,那当娘的总可以吧。
  “陛下,你这是什么意思?在幸灾乐祸么?儿子之所以会有这想法,还不都是被你带坏的。”太上皇后不由生气道。
  “什么?我带坏的!”秦三世不敢置信道。
  “胡说八道,我可是年纪轻轻就有了那个家伙的。”秦三世反驳道,要知道他可是年纪轻轻就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呢,毕竟他家是真有皇位要继承。
  “哼,都怪你给孩子做了一个坏榜样,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太上皇后道。
  秦三世非常确认他和儿子晚育这件事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可是架不住太上皇后胡搅蛮缠。
  儿子远在天边出不了气,那就只能朝着他不着调的父亲撒了。
  想明白后的秦三世顿时明白自己承受了无妄之灾。
  那个臭小子,该不会是算计好的吧?


第86章
  咸阳宫,赵燕歌对公孙起道,“父亲母亲那边我已经打好招呼了,已经让他们有了心理准备。”
  “什么照顾?”公孙起疑惑道。
  “咳,是我们晚要孩子的事。”赵燕歌道。
  打过招呼,四舍五入一下,就相当于他们同意了。
  不同意他也不会被人强迫提前造孩子。
  消化完赵燕歌的话以后,公孙起顿时满脸通红,对赵燕歌咬牙切齿道,“谁要和你生孩子了。”
  “我是说以后,不是现在,你可以在此期间多给自己做做心理准备。”赵燕歌道。
  公孙起忍无可忍,把怀里软绵绵的大枕头扔到了赵燕歌的身上去,而后跑到衣帽间不再出来。
  赵燕歌抽空看了一下女医的进展,并不是很乐观,毕竟不是每个医者的妻子都能学会复杂医术的,再加上她们的年纪大了,如今学起医术来非常的吃力。
  不过就算这样她们也没有想着放弃,要知道这医术可是能传授给自己女儿的,现在辛苦她们这一辈,以后小的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除此之外,那些医者开始给自家女儿们一些基础医术,有的接受良好,有的对医术并不感兴趣,学习这件事是强求不得的,对医术没有兴趣的孩子自然不能强按头,是以现在开始接受并学习医术的女孩子并不多。
  医家如今有自己声图并茂的学习医术,准确率可比他们以前学习医术简单的多,那些有心学习医术的女孩子都非常的努力。
  不同于北方动不动就大雪覆盖,南方几乎不下雪,是以南方大部分人都没有见过雪长什么样子,不过冷是真的冷。
  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有不少工匠拿着勘探工具出发,“嘶,这天气,土都被冻住了,居然挖不动。”
  “南方冬天比北方短,寒冷很快就会过去,到时候就该到我们动工的时候了。”队伍的领头人道。
  外面的土挖不动,他们只能打道回府,等待开春土软化一些再说。
  再往南一点,就是大秦驻守的南方边界线,和百越交接。
  天寒地冻的,郑循身上裹的厚厚的,跟随着一位百越人来到一个小型族群居住地。
  这就是他今天前来的目的地,就是说服这个部落归顺大秦。
  因为打过交道的次数不少,这次郑循身边只带了两个龙卫过来。
  越族的族人身穿着一身不知什么材质却极其艳丽夺目的服饰,不管男女老幼皆是如此,不管是衣着还是风俗,外来的郑循几人都和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见到郑循又被带来,这个越族的族长不由无奈,只得把客人请进来,族里人好奇又警惕的望着这几个外来人,只远远的看着,没有靠近。
  “大人,您又是何必,我们越族是不可能归顺大秦的,这里是我们的故土,我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数百年,早已和这里融为一体,如果我们加入大秦,是一定会被迁移走的吧。”越族族长看透道。
  “对于这一点循并不否认,只是迁移也有迁移的好处,离开这里,你们能过得更好也不愿意么?”郑循劝道。
  这里并不是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多山多林,空气潮湿,还有无数蚊虫,其中不乏有毒的,就郑循所知,哪怕是已经适应了这里环境的越族人每年也不乏死在神秘毒虫之下的人。
  说是适应,也不过是逼迫自己继续忍受。
  “大人,你们中原有句话不是曾说过故土难离,我们是真的舍不得离开这里,也许在你们看来,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艰苦,这里的环境也很不好,可是这是我们的家啊。”越族族长叹息道。
  没说的是,这里环境就是他们栖身之所的天然屏障。
  就连他们都不能幸免的环境,那些外来人就更没有可能攻破了。
  用每年少数的存亡来换取大多数人的生存,总比一股脑的出去这里,被人彻底打散或者全灭的好。
  “你们就算不为自己想想,也得为孩子们想想吧,在这里,你们诚然可以存活下去,却也少了继续壮大血脉的机会,而出去以后,不管是嫁还是娶,你们的血脉都比现在要多的多。”
  “我翻阅过你们越族这片的历史,如果不出意外,一旦部落的新生儿数量不够,那么未来几十年以后,你们的部落就有可能会彻底消失掉。”这个部落在肉眼可见的走着下坡路,这也是郑循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部落的原因。
  “大人说的这点我们又何尝不知道呢,想必我族中已经有不少人被你说服了吧。”要不然郑循也不会每次都能恰巧的被人毫发无损的带过来。
  “既然这样,他们如果想要离开,就让他们跟随着大人离开吧,至于我们几个老家伙,则会陪伴着这个地方一同步入腐朽。”越族族长道。
  “您误会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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