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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搞基建-分卷阅读241

部落并没有非常明确的上下级之分,看到一名年轻的野人毫不客气的一脚踹在他们首领的脸上,而首领眼中并没有被冒犯的怒火,胡巫默默的退了出去。
  翁老和隐者过来向胡巫询问有关野人们的进展,胡巫道,“这段时间观察下来,他们明显还处于弱肉强食的阶段,只是已经初具备了文明的萌芽。”
  “想要彻底的收服他们,我们需要给他们鞭子和美酒。”
  美酒能够彻底虏获一个野人的心,那是在他被鞭子收拾过以后。
  要不然他们就会如同强盗一般,把好东西都给强抢过去。
  公孙起没有去关注那些野人的信息,毕竟野人幼崽们已经被成功的送往了福利院,不出几代,他们的思想就会被同化,已经被成功虏获的野人们对大秦造不成威胁,之所以会费功夫,还是看在他们可以成为现成劳动力的份上。
  等后勤准备妥当以后,公孙起就带领着大秦士兵们深入野人部落的腹地。
  就在公孙起主外,赵燕歌主内,共同建设大秦时,一队人马从遥远的方向逶迤行来。
  踩着大秦外贸队伍走过的痕迹,一批由西域人组成的商队前往着大秦的方向。
  看到被绿色青草已经覆盖住的道路,跟随着队伍出发,在西域等待良久的旅人们期待道,“大秦国会是什么样子呢?”
  队伍缓慢而坚定的前行着,把漫天的黄沙给甩到了身后去。
  一路走来,胡人部落的老邻居们惊讶于他们的未现身。
  信息没有流通,是以他们并不知晓他们的老邻居已经被大秦国所收服。
  他们越是没有出现,就让西域队伍中的人们越发心惊胆战。
  赵燕歌并不知道西域的动向,大秦内部一片风平浪静,百姓们种田的种田,家人们进工厂的进工厂,工人们搞基建的搞基建,孩子们读书的读书。
  伴随着时间的过去,咸阳城成为大秦第一个安装上路灯的城市。
  当电线被扯进百姓们家中后,百姓们心里好奇极了,等通电后,他们把家里面的开关开了关,关了开,看着明明灭灭的灯泡心神恍惚不已。
  “这灯真的好亮啊,看上去就跟白天一样。”百姓们感慨道。
  有了足够的光源,以后不管是孩子们读书,还是妇人们织布刺绣,都不会伤到眼睛了。
  马路两边每隔一段就安装了一个路灯,路灯不如家中的光亮明亮,而是昏黄,只能为人们照清楚一段路程,可是因为它们数量众多,瞬间就让民间百姓们的迷路数量一下子降到最低。
  老百姓们大都有夜盲症,如果想要根治,还得靠胡萝卜慢慢的把夜盲症给治好才行。
  除此之外,青铜油车也开始在官员中间普及了起来,以右相左相为首,大秦的文武百官们纷纷抛下以前的马车、驴车,改为开青铜油车。
  每天不少官员都开着青铜油车上朝,这让看到的百姓们感到羡慕不已。
  “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开上油车啊?那可真是死也瞑目了。”
  “电灯咱们都有了,油车还会远么。”
  “有生之年咱们一定能够等到的。”百姓们纷纷为自己打气道。
  这可不像以前,有些东西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得到,而现在呢,很多东西,只要他们努力一把,就有拥有它们的机会,这样光明的未来如何不让他们心生热爱。


第192章
  咸阳宫内,赵燕歌精神有些蔫哒。
  他想他媳妇了。
  眼看着大秦脱单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成双成对的存在,赵燕歌每每看到心里都觉得有些孤单。
  想媳妇的赵燕歌一天往边关送上好几封信,刚开始公孙起还积极回应,后来随着公孙起深入敌方腹地,这种回信就被迫中断了。
  和媳妇联系不上,赵燕歌就把公孙起以前的回信翻来覆去的看。
  信上说了很多边关的事情,比如公孙太尉从野人部落那里得到的狼,公孙起说他看了会有惊喜。
  还有野人部落们,对大秦的烧刀子非常的推崇,每天宁愿不吃饭也要喝酒。
  等等信息看的赵燕歌不由会心一笑。
  “算算时间的话,公孙太尉也快要回来了。”赵燕歌呢喃道。
  单纯的送信速度肯定会比大部队快很多。
  算算时间,公孙太尉也该回来了。
  赵燕歌把这个消息告诉赵墨白,小家伙不禁眼眸一亮道,“外公给白白带礼物了么?”
  “带了,带了很多呢。”赵燕歌道。
  恩,考虑到野人部落的位置,他想他大概知道那些是什么了。
  数天后,公孙太尉带领人回朝,等见过赵燕歌以后,公孙太尉的粗大腿就被赵墨白一把抱住,声音如蜜糖一般,“外公,你回来啦。”
  外公都回来了,娘亲还会远么。
  赵墨白好似已经看到了自己母亲回来的那一幕,等娘亲回来了,他一定要好好告爹爹的状。
  公孙起不在,赵燕歌父子两人一起睡的,只是赵燕歌可没有公孙起来的细心,以前一家三口一起睡,公孙起都会注意着赵墨白的感受,生怕把他给压着了。
  跟随着赵燕歌一个人睡,赵墨白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床每次都被霸占去一大半,除此之外,赵墨白每天都会被父亲在睡梦里压着小肚子。
  听到小家伙的控诉声,赵燕歌在心里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晚上是不是需要注意一下睡相。
  还没等他做出决定,就听见赵墨白想要去看公孙太尉这个外公给他带回来的礼物。
  在去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野人部落能够御熊驱狼。
  熊在大秦并不稀奇,反倒是野人部落特有的狼群在大秦更稀罕一些。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去看他从边关带回来的礼物。
  厚重的铁笼子内是一头头正在四处踱步的巨狼。
  它们毛发很长,有的狼身上的皮毛颜色雪白,有的个头甚大,还有的双目炯炯有神。
  看到有人注视,它们齐齐仰天长啸,“嗷呜——”
  “汪,汪。”听到声音的狗狗们立马跑过来回应。
  “嗷呜——,汪。”其中一只狼改变自己的声音,让身旁的小伙伴很是生气,怎么回事,咋突然没气势了。
  公孙太尉抱着赵墨白,听到这个声音后微微呆滞,“外公,狼的声音和狗狗们是一样的耶。”
  “不,小殿下,狼的声音和狗是不一样的。”左相道。
  “可是它们刚才真的汪了啊。”赵墨白看着笼子里被同伴们欺负的那只大蠢狼道。
  左相脸色一言难尽,“殿下,它们可能并不是狼,而是狗的一种,或者可以称之为“狼狗”。”
  从外形来看,这三个家伙不比狼的体格瘦弱,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外形加成,难怪匈奴人会把它们错认成狼。
  “那它们就是大狗狗了。”赵墨白看着笼子里面的三个大狗子道。
  随后,赵墨白冲着那只毛发雪白的狼……狗子招了招手,他喜欢它身上的颜色。
  白色的大狗吐舌,嘴巴咧开,宛若在微笑一般,赵墨白看了不由更加喜欢。
  既然是狗,那么危险性一下子就降到了最低。
  看到它们对赵墨白并没有攻击的意图,公孙太尉道,“殿下这几天多看看它们,等熟悉了以后,它们就能和殿下一起玩了。”
  赵燕歌对它们的品种并没有感到惊讶。
  白色的萨摩耶,体型最大的阿拉斯加,还有最二的哈士奇,刚才那句气势就是被这位给破坏的。
  “汪,汪。”众人接受了狼变狗一事,决定把它们给赵墨白当宠物,那些原住民的狗狗们可未必就愿意了。
  它们龇牙咧嘴的对这几个外来的家伙表示警惕和排斥。
  直到赵燕歌拍了拍它们的脑袋,它们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趴下,垂下尾巴回到赵燕歌的身边去。
  “放心吧,我不会有了新狗就忘记旧狗的。”赵墨白抱住家里面的大狗子们道,接受了来自狗子们热情的口水洗脸。
  家中动物里面的真正霸主则不屑的甩了甩尾巴,对这些外来者们表示了不屑。
  “嗷呜——,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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