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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个世界间来回穿越-分卷阅读8

等面发好,揉成型,再将窑内里的柴退出,将面胚放进这个简易烤炉内,里面长时间燃烧的余温足以烤熟食物。
  家里的孩子都知道厨房外墙旁新修了个小窑,但他们都不晓得明薇要用来做什么,直到这晚,他们吃到了烤面包。
  又松又软,像馒头,却又和馒头截然不同的口感和香味。外层烤得有些焦脆,只薄薄的一层,内里稍微一捏就能瘪下去。它的麦香味比起馒头更加浓郁,尝起来好像也更甜。
  看着这双胞胎几乎一样的满足表情后,明薇盘算着,可以租个铺子或摊位了。面包、饼干、蛋黄酥、烤翅还有蛋糕,通通卖起来!


第7章 学堂试卖 抢手货。
  清河县今日下起了小雨,地面上湿哒哒的,若是没什么要紧事,谁都不愿出门。
  下雨天也没什么客上门,脂粉店的老板娘无事可做,靠在门框上嗑瓜子,望着外头的雨。
  灰蒙蒙里街道上,突然撞入一抹亮色,是穿着一袭鹅黄色衣裳的小姐。老板娘认识这小姐,姓梅,是朝上御史的孙女,在这小县城里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就是可怜梅小姐母亲因生她难产而亡,父亲又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如今梅将军已经退了下来,也带着梅小姐回了老家清河县,在这养老了。
  瞧着梅小姐在这雨天还步履匆匆的,老板娘心里一咯噔,别是梅将军有什么事吧?虽说梅将军退了,但小老百姓最是敬重在战场上拼杀的将士们,若是没有他们在前,老百姓的日子又哪可能有如今这样安生?
  老板娘叫住了梅小姐:“梅小姐,可有什么急事?”
  梅小婉听见有人喊自己,便停了下来,瞧见胭脂铺的老板娘朝她望过来,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她白皙的小脸一红,细声道:“让金老板见笑了,我是想去买样东西,有些着急了。”
  “那小姐慢些走,雨天地滑,小心摔着。”
  梅小姐朝金老板行了个礼,这便又走了。
  金老板看着那抹鹅黄色又淡出视线,心里不免升起疑惑。梅小姐可是从京城回来的,要买什么东西居然还要亲自出门,还是这样的下雨天,还走得那样急?
  然而,偏偏今天这日子怪得很。前头才去了一个梅小姐,后头又来了位夫人,那夫人的夫家,能在清河县的富豪榜上排到前三,而她竟与梅小姐相似地快步朝着街那头去。那位夫人一边走一边还催促替她打伞的丫头,动作快些,再慢点就卖完了。
  究竟是什么东西,让这些富贵人物都等不急出门去买?索性没什么客来,金老板交待了店里的伙计两句,便也打了把伞朝着街那头行去。
  金老板最后停在当铺前头,心里疑惑更甚。奇了怪了,这当铺里能有什么稀奇宝贝值得人下雨天的赶过来?
  带着满满的好奇,金老板也踏进了当铺。
  当铺和平日没什么不同,只是在平时放古玩的架上,摆了十个精致的小瓷瓶,而这时,除却梅小姐和方才那位夫人,这里竟然还有三位穿着华丽的夫人小姐。
  金老板卖胭脂,自然和这些贵人打过交道,也都认识,便凑过去一一打过招呼,与她们攀谈才晓得,原来这当铺不知从哪得了一种稀罕物,用来沐浴,芳香会余留在肌肤上。
  金老板一下就想通了其中关窍,默不作声地也抢到了一瓶,花去五两银子,可让她好一番肉痛。但一想到这样小小的一瓶就能卖出这样的高价,她心头是一阵狂跳。
  若是她能仿制出一样的东西,不说卖五两,二两也是血赚。不仅清河县能卖,还有隔壁邻县,甚至府城!京城!
  金老板强压了压心绪,牢牢地将小瓷瓶攥在手中,往自己店铺回赶。
  ……
  中午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
  明薇在厨房做着午饭,心想着幸好先让人把房子修好了,不然屋外下大雨,屋里还得下小雨。
  厨房外墙搭了个棚子,面包窑就建在棚子下,不用担心淋雨。这会儿,里面还烤着肉干。将肉片成薄薄的片,刷上料,在里头烤干肉里的水份,等再拿出来,就是香香的肉脯了。
  不过明薇的刀工非常一般,片的肉片大小不一样,薄厚也不一样,可能出来也还是烤肉。
  对此,明薇表示:问题不大,能吃就行。
  雨一直下到下午四点,雨刚停下没一会儿,就有人上门了。
  是明薇请的工人,他们拿着两棵树苗等候在院门口。明薇打开门时,看见他们脸上憨厚的笑,都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中午雨下得那么大,乡里的路很不好走,一脚踩下去就满鞋的泥,这还不说,那些泥特别多又或者已经被踩着瓷实的地,都很滑。
  工人们问了明薇想种在院里哪处后,便直接开工了。事实上他们比明薇还不好意思,在明家上工给的工钱比别处都多,上工的时间也短,太阳一开始西落了,他们就能收工了。这样一来,他们总觉得明薇不划算,便只能再勤快些,把活干得更好一些。
  正在种的树,一棵是桃树苗,一棵是橘子树。这两种都是挂果比较快的树,桃树两年就能结果,橘树也是两到三年,不像许多果树,要种上四五年才会结果,甚至还有十几年的。
  树种好,明薇收到了任务完成的提示音,奖励了两百经验值。一级升二级需要五百点,等红薯种完,就能升级了。
  干完活,工人们就要走了。明薇叫住了他们,一人给了两块切得厚了些的烤肉。
  只是种两棵小树,来的人不多,就三个。三人感激又小心地拿着自己的两块烤肉,香味直往鼻里钻。
  出了明家院门,却也谁都没舍得吃。
  “老王,老李,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你们咋不吃?”
  “你还不是一样?我家娃娃还没吃过这么香的肉呢,我给他留着。”
  “俺也是,先让家里媳妇尝一口。”
  三人笑开,各自朝着家的方向归去。
  翌日,晴空万里。
  明薇提着一篮子昨晚烤好的面包,带着明安佑一起坐上了去往县城的牛车。
  今天是明安佑去上学的第一天,他穿了那套浅绿色的,收拾得很干净,这几天吃饱睡饱,也不用他小小年纪操心,整个一精神小伙。
  等到了县城门口,明薇给车夫交了一笔车费钱,约好每天接送明安佑,但有大雨天,就不方便接了。
  明薇心里想着,还是得赶紧在县里买套房才行。
  明薇和明安佑一起进了学堂,之前她已经预交了学费,今天是来补齐的,另外还有的伙食费。这家学堂一年三两,但伙食得自费,在学堂吃午膳每天十个铜板。
  明薇让明安佑先试试在学堂吃,不好吃就每天带便当就行了。
  县城里是有吃午餐的习惯的,总的来说,还是钱的问题。没钱,那就一天两顿甚至一顿;有钱,一天五顿也没问题。
  学堂对面就是个书店,就跟现代的学校差不多,出了学校就有文具店书店,明薇在店里给明安佑买齐了文具,交给明安佑后,便直接在学堂附近卖起了面包。
  她以前在一部影片里就演过摆地摊的,叫卖起来半点不生涩,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羞耻的。
  要说哪里的小吃最好卖,那肯定就是校门口。学习用脑容易饥饿,还有些起晚的,赶不及在家吃饭,就会在校门口的摊上买些方便拿,进了学校再吃。
  果不然,明薇才刚刚喊了一声,就从街那头跑过来一个和明安佑差不多大的小少爷,他原本就要往学堂冲了,听见明薇的声音后,拐了个弯问她有没有肉的,又怎么卖。
  明薇给了他一个夹着荷包蛋和烤肉片的三明治,“十文钱。”
  这小少爷拿着三明治就走,边啃边含糊不清地朝远远坠在后头的小厮喊:“把钱给了。”
  小厮连喊了几个“少爷”,等他喘着气跑到学堂门口时,他家少爷早进去了。
  他只好跟明薇结账,边数钱边嘟囔:“你这东西也卖得太贵了,大肉包子才五文,你这就要十文。”
  “物有所值啊,”明薇笑笑,并不介意,还向他掀开篮子里盖着的棉布,给了他一根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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