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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个世界间来回穿越-分卷阅读14

,又去将回来时那套衣裳换上——来这拍摄时她将衣服带上了。等吃完饭,手机电也充好了。她把手机放进背包的另一个空格内,就躺在床上等待。
  不知不觉的,明薇睡着了,再醒来,人就已经在大渝了。
  明薇已经完全习惯了,她将背包里的谷种取出来,又将床板下藏着的银钱重新放回背包,便出了屋去厨房做几个孩子的晚餐。
  她走的时候,这边的太阳都还没完全落下,虽离开了十分钟,但孩子们都认为明薇忙了一天累了,在房间休息,因而也都没去打扰她。
  晚餐明薇炖的猪大骨,市场上卖剩下的骨头比较便宜,上面还会有连骨肉,这样的肉啃起来最香了。她焯了次水,加些了调料用白萝卜炖煮着,没过一会儿就飘出了香气。
  锅占着,明薇没再煮饭,而是打了个油碟,她比较喜欢吃炖肉吃蘸油碟吃,比较有味儿。
  担心两个半大孩子不够吃,明薇从井口取出掉在里面冷藏的黄油,给孩子们烤了些饼干。模具才刚订,还没做好呢,明薇就用碗底扣出好些个圆饼来,再放到面包窑里烤制。
  在等骨头炖好饼干烤好的过程里,明薇开始做新的黄油。自制黄油的做法并不难,在这种没有打蛋器的时代,明薇选择了不费手的那种。
  先将鲜奶离心沉淀,分离出上层油脂,得到淡奶油,再用小锅熬煮,不停搅拌,使水油分离、水分蒸发。等最后锅里奶成为浓稠状态,在木刮上能挂住,就差不多了,这便是简易制作的黄油。
  淡奶油也能打发成为奶油,但明薇自认为手速和臂力都不行,暂时也就不想着做奶油蛋糕和夹心饼干了。
  明薇将黄油用罐子装起来,密封好,又吊回井中冷藏,这是必需品,她得随时备着。
  入夜了,点上蜡烛,明薇将锅里的骨头和汤盛出来,又去将烤好的饼干摆上桌。
  骨头啃起来是满嘴的肉香,和萝卜炖在一起,还带着甜味,撕下肉蘸着油碟,滋味更为丰富,还不容易吃腻。再喝口汤,萝卜和骨头的默契结合,香得人一口就能干掉半碗。
  啃完骨头喝饱了汤,孩子们都将目光放在了焦黄色的新吃食上。
  它明显是种饼,但比烧饼更干,看着也更硬。但它的身上有股浓浓的香甜味,这是属于甜点的味道。没有几个孩子能拒绝这种香味。
  明薇给了双胞胎一人两个饼干,那饼干半个巴掌大小,不算小了,等他们吃完再喝口水,说不定还得撑。而明薇拿了半个尝味道,另外半个给了小弟。
  半岁大的孩子,正是什么都想往嘴里塞尝味道的阶段,明薇给了他,他两只小手抱着,就啃了一口。小明昭这口咬得不重,饼干都没咬碎,他也不急,只睁着两只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又重新上口了,却是用他不多的几颗牙齿细细地磨着。
  明薇连男朋友都没有,自然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只要这小家伙不哭不闹,就万事大吉了。
  看他自己吃得开心,明薇便没管他了,自己也吃了口饼干。饼干对于明薇来说,有些稍甜了,松脆度很合适,咬一下会掉渣,但不会直接碎开。香味也吃得出来,带着淡淡的奶香——在和面粉的时候,明薇有加牛奶。总体来说,还是挺不错的。
  再看明安佑、明安怡两兄妹,吃得满脸的笑,有他们这样板,明薇也能预料这饼干在孩子里的受欢迎程度了。
  第二天一早,明安佑要去学堂,走之前,他问明薇要了一包饼干。倒不是他嘴馋自己吃,他是想拿去学堂卖给其他同学。
  “不用你卖,这些给你,你分给其他同学,他们要觉得好吃,问你哪里能买到,你就说姐姐能定做,或摊子位置就行了。”明薇将一小包饼干塞进二弟的布包里,也提着篮子与他一块走。
  边走,明薇边观察着村子里农田农地的情况。
  大清早的,就看见有位婶子弯着腰在地里骂骂咧咧,骂的不是别的,就是地里的草。前头下过一场雨,雨后最是杂草们在田地间疯长的机会。今天偷懒没拔,明天就又蹿高了一截,很是烦人。
  明薇将这一幕看在眼里,默默回忆哪种植物制作的简易农药能抑制杂草的生长。
  到了县城,送完明安佑去学堂,明薇就去了集市摆摊。
  今天时间早些,也赶上高峰期,许多早上牵着孩子出来买菜的妇人,是明薇摊位上的主要消费类型。成年人,大多都还是舍不得钱买有些奢侈的甜点,他们更愿意花五文钱去面摊吃碗面。
  明薇并不着急,集市得等中午才会散呢。她的饼干没卖完也没关系,可以存放一段时间。而且她也相信,这些饼干很快就会在明安佑的宣传下售卖光。
  十一点快要散市的时候,明薇的甜品果然剩下的不多。她正也准备收拾摊位了,却瞧见一个人从街头晃进来了。
  明薇并不认识这人,但此人派头十足,身边跟着一个小厮和两个护卫,路过的行人都纷纷避让。
  她听见隔壁摊子上的大娘暗啐了一口:“晦气,这霸王今怎么这么早。”
  明薇懂了,这就是害得之前那个明薇家破人亡的县老爷儿子。
  明薇皱眉,确实很晦气。


第12章 告不死他 她还要升官发财。
  明薇低着头,佯装在收拾摊位。
  县老爷的独苗梁鑫并未在明薇的摊位前停留,倒是瞥见了摊位上收拾篮子的人白晳的下巴尖,但他余光只瞅到那女子一身妇人打扮,登时就没了兴趣,径直朝街尾那头去了。
  不是冲她来的,明薇多少还是松了口气。现在她才刚开始做生意,一没钱二没权,三还不会武,碰上这种人,不是跟他讲道理就能平安无事的。
  趁着没注意到她,明薇准备走了,却听隔壁摊位的大娘又啧啧道:“那闺女要是被这混球买回去,还不知道得怎么糟践呢。可怜呐!”
  明薇停下了脚步,顺着街尾看去,就见大娘口中的混球正带着他那三个帮手围着一个跪坐在地面上的姑娘跟前,嬉皮笑脸地调戏着,让姑娘把头抬起来给他瞧瞧。
  明薇远远看着,听着其他摊贩们的补充,才知道那姑娘是卖身葬父的。
  古言经典桥段。
  然而想要帮忙让这姑娘的父亲入土为安的,却不是风流倜傥的男主,而是只蛤1蟆。
  那小姑娘被几个男人围着,自然害怕,本来看起来就瘦弱的身形顿时更加可怜。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依言把头抬起来。
  梁鑫摩拳擦掌,就等着看小美女长何模样,他对这类柔柔弱弱,吓一下就要掉眼泪的妹妹最是喜欢了。
  小姑娘在梁鑫淫·荡的笑声里抬起头来,泪眼朦胧的,还没瞧清眼前的人长什么样,就听见一声哀嚎。
  “什么丑八怪!吓本少爷一跳!”梁鑫大骂,“真是晦气!”
  也是好意思骂别人晦气。
  那姑娘一听他骂,就慌忙又将头低下去了。明薇远远看了她侧脸一眼,没瞧见哪里丑了。
  梁鑫骂完犹不解气,给了身边小厮一个巴掌:“这就是你口中的美人?害得本少爷浪费时间!走!曲红楼去!”
  等梁鑫一行人离开,周围的唾弃声不断,都是指责这人恶劣行径的。只是说归说,却是没人敢去大老爷面前吐苦水。也有几个大娘上去安慰那姑娘,但安慰归安慰,却是也没人买她。
  明薇想了想,过去瞧了一下。
  这姑娘也就十六七的样子,并不是那个良心早被狗吃了的梁鑫说的丑八怪。小妹妹脸上长了些雀斑,五官其实很周正,但可能是饿的,也可能是父亲去了神伤的,她的皮肤状态很差,小脸蜡黄,又瘦,脸上颧骨突出,眼窝凹陷,乍一看还有一点吓人。
  但梁鑫那样没饿过的人不懂,这其实就是瘦脱相了,只要养养,脸上的肉就能长出来了,人也就好看了。
  不过,幸好他不懂。
  明薇虽没被饿成那样过,但她演戏时,很常见一些配角或者她自己,就画过这类妆容,所以知道。
  “妹妹,你会些什么?”明薇思量一番,开口问道。
  彩茵听见有人问她,匆匆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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