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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分卷阅读94

人生追求,进而投身到伟大的革命事业中相知相守的励志感情故事。
  赵四海和孙晓荷生活在长河村,自小青梅竹马长大。
  两人情窦初开,真心相爱,本以为能一早喜结连理,却因为地主家的傻闺女钱宝珠贪慕赵四海的俊俏模样,家境贫寒的赵家不敢反抗,只能棒打鸳鸯让儿子放弃真爱选傻女。
  地主家父女欺人太甚,等到赵四海观望到大旱灾即将来临,就从钱宝珠手里骗走了地主所有家当,在灾难来临前及时带着青梅逃离。
  路上因为有地主家财支撑,赵、孙两家人在逃难路上过的很是滋润,最后成功逃出灾区在他乡过上富裕生活。
  与之相对的是,地主钱家却在灾难初始就被一群饿肚子的佃农冲进家门,_0_da_0_za_0_qiang劫一空。
  没了粮食和银钱傍身,钱家父女俩没逃多远就饥病交加地死在路上,连尸体都没留下。
  而赵四海和孙晓荷经过一番努力,则以贫农身份和在家乡的功绩顺利加入到打土豪斗地主的队伍中,最终名利双收步步高升,做了令人羡慕的人上人,直至成为万人敬仰的人民英雄。
  期间,他们两人青梅竹马相濡以沫的感情更是被无数人传颂称赞,后世流芳,故事圆满大结局。
  可是醒来后换了个芯子的钱宝珠觉得一点都不圆满,甚至凄惨无比。
  作为曾经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青年钱宝宝,她现在不仅穿越成为民国末期的地主家傻闺女钱宝珠,还特么的竟然穿书了,更是穿到一个为男女主送财产当踏脚石的女配身上。
  哦,女配原则上还是个傻子,只有在遇到男主时才能有点神志,拼命对人家好。
  可惜好心喂了白眼狼,男主赵四海非但不领情,还讨厌她来着,认为被傻女喜欢是件让他恶心晦气的事。
  但是你不喜欢就明确拒绝啊,好东西倒是收的挺欢,却把人吊着耍弄嫌弃,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委屈的不得了呢。
  钱宝珠觉得自己也嫌弃的不行。
  呕,这是什么小说男主?完全就是一极品渣男!
  而知道了剧情,之前的情况也明了了。
  原先正是原主拿着好东西去送赵四海,结果却被一起过来的孙晓荷‘不小心’砸破了头。
  所以等穿越版钱宝珠到来时,才是那种头破血流茫然无措的境地。
  原主因为那一砸就此消逝了,莫名其妙地换了她来。
  若不是正好有人看到大喝一声吓跑了两个渣渣,估摸着对方或许会更过分吧。
  只不过那两人害怕逃跑之时,还不忘拿走原主的东西,如此行径简直令人作呕。
  这般想着,钱宝珠感觉一阵头晕恶心袭来,胃部汹涌澎湃,立即一翻身呕地一声真吐了。
  外面的人听到动静立马进来查看,见到她醒了惊喜万分。
  “小姐,你醒啦?”
  后院钱宝珠在房里呕的天翻地覆,前院里钱家地主老爷钱有财送走了村里的大夫后,立即转道快步去前厅。
  之前因为忙着给闺女叫大夫看诊包扎,顾不上招待那位一同回来的男子,钱有财就让家里的长工铁柱先把人请到前厅喝茶歇脚。
  这会儿腾出空,他就准备过去问候一番。
  毕竟看对方那一身文人长衫和端方稳重的气质,就知道不是一般人。
  他钱有财虽是乡间小地主,但对于这种疑似身份不凡的人可怠慢不起,更何况人家还是他家闺女的救命恩人,万万不可失礼。
  “多谢恩人出手搭救小女,敢问恩人贵姓?”钱有财进屋就给男子作揖感谢道。
  男子并没有受礼,见此放下茶杯,立即上前将人扶起。
  “不必如此,鄙人不过区区一介书生,免贵姓卫。”


第72章 地主家的傻闺女2
  “卫先生谦虚,老汉名叫钱有财,恩人叫我老钱就成。”钱有财文绉绉地报上自家名姓。
  他是学着镇上那些文人书生的做派,以免在贵客面前失礼于人。
  只是他那富态的白胖模样搞文人那一套实在有些滑稽,他自己也略感别扭不自在。
  好在卫先生不拘小节,入乡随俗地放开架子很是随和,让钱有财喘口气自然不少,等再聊过几句就恢复到以往乐呵的状态了。
  两人虽然不是一个层次的,但一方有心迎合,另一方放低了姿态,一时间倒是相谈甚欢。
  “我家几代在此,方圆几里都认识,恩人若是有事要帮忙,径直来找我老钱就是。”谈到最后,钱有财拍着胖胸脯振振有声地保证道。
  “那倒不用。”卫先生摇头推让,而后摸着茶杯问起另一个不相关的话题。
  “钱伯,你家土地不少吧,这附近今年收成如何?”
  钱有财不防他问起这方面,以为对方是书生意气忧国忧民来着,于是如实作答。
  “我家地不多,也就一百来亩吧,今年年景不好,收成减了三四成,粮食比往年少着嘞,若是上头还照原数收赋,咱底下老百姓接下来的日子就不好过喽。”
  提起这个话头,钱有财就有说不完的话,趁着这功夫都跟卫先生一一说了说。
  卫先生洗耳恭听,神情上看不出什么来,只是最后似是若有所思。
  两人又聊过一阵,卫先生就起身告辞。
  钱有财出声挽留,邀请对方留下吃顿便饭再走也不迟,好让他好好招待一下感谢恩人。
  卫先生婉拒了,问过钱宝珠的伤情没有大碍后很快离去。
  钱有财将人送到大门外,本想要送点钱财做谢礼,但又一想文人不兴这套,真送钱的话估计会被认为是羞辱,对方又像是有急事一般,他索性作罢。
  与此同时,钱宝珠那边还在因为脑震荡而难受着,顾不上询问送她回来的那个男子,所以并不知道她得救命恩人已经离开了。
  察觉到屋里动静进来的是钱家唯一的女佣人,同时也是钱宝珠的使唤丫鬟,叫春妮。
  她看起来大概只有十五六岁,五官端正大方,因为在钱家不缺吃的,长了个大高个儿,梳着大辫子扎了红头绳,一身棉布衣裳显得很是利落,年龄上和钱宝珠差不多大,打小签进钱家,两人也算是一起长大的。
  因着这份关系,春妮待傻宝珠不仅是主仆情分,还拿她当妹妹看待。
  这会儿见钱宝珠醒来,她就心疼上了。
  “小姐还好吗?大夫说伤有点重,这两天会恶心想吐,等缓过去就好了。”
  “只是头上的伤口得养好一段时日,照顾不好的话说不定会留疤……”
  “都怪我,当时应该跟你一块出去的,活计回来也能做,合不该让小姐一个人出门。”
  春妮一边上前伺候一边不停地说,没指望床上的人有什么回应,顾自在那儿念叨关心着。
  毕竟她也知道自家小姐是个傻子,能有什么回应。
  钱宝珠呕了片刻,没吐出什么东西,被春妮拍着背拍了好一会儿才将将缓过来,只是仍然头疼的受不了,特别是受伤的那地方,更是揪揪的疼啊。
  这么个状态什么都做不了,她索性就着对方的动作躺下继续休息,只是肚子忽地咕噜噜作响。
  原主之前把好吃的都送给渣男了,到现在这具身体已经好几个小时没进食过水米,不饿才怪。
  “小姐,你先躺会儿,我去给你做吃的。”春妮耳尖地听见了,给她掖了掖被角,说完蹬蹬跑走了。
  钱宝珠介于原主之前的人设,以及和身边人的熟悉程度,保险起见并没有开口说什么,打算等她好好理一理穿书的事,缓过来了再慢慢显露自己不傻的事情吧。
  不然她可不敢保证被发现后,会不会被当做异端妖邪之类的活活烧掉。
  毕竟能活谁不想活,烧死了也不一定能回到现代世界,那还不如先在这里老实活着呢。
  幸好她除了那诡异出现的剧情外,还有原主消逝前的记忆在。
  为了不被察觉出异常,钱宝珠认认真真将那份凌乱的记忆翻过一遍,却没找出多少有用的信息。
  因为原主十几年来都是傻乎乎的,整日里浑浑噩噩地过着,几乎没记住什么事,唯几印象鲜明的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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