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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成猎豹-分卷阅读129

。当然,味道也很不错。
很多生活在草原上的鸟类都赶来赴这场盛宴。
大个子的长腿秃鹳和一些小个子的鸟一起在草丛中捕捉着行军虫,虽然他们也喜欢跟随在秃鹫身后,捡拾或者抢夺腐肉,却也喜欢自己捕捉猎物。他们的大嘴十分灵活的叼起软乎乎的毛毛虫,轻轻一扔,就吞进了嘴里。对秃鹳来说,行军虫的个头太小,他们需要不停的吃,才能满足胃口。不过雨季永远不需要为食物担心,奎利亚雀的巢穴也是秃鹳食物的重要来源。吃种子的奎利亚雀习惯群居,喜欢将巢筑在一起。在奎利亚雀生活的树上,总是能看到成百甚至上千个用草和细小树枝编织的鸟巢,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小奎利亚雀就生活在里面。秃鹳唯一要做的,就是站在树枝上,保持自己的平衡,然后低下头,用长长的嘴将雏鸟从巢里叼出来。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免费的自助餐。
罗乔领地中的一棵无花果树上也生活着一大群奎利亚雀。他们仿佛是一夜之间突然出现的,大群的飞在一起,呼啦啦的拍动着翅膀,仿佛能遮盖一片天空。奎利亚雀的叫声很悦耳,但猎豹一家却对这个新来的邻居异常的不满。这群小鸟几乎是从早叫到晚,没有停歇的时候。猎豹们被他们吵得额头青筋直蹦。
任谁想要休息的时候,耳边有这么一群聒噪的家伙,脸色都不会多好看。
鸟类不在猎豹的食谱上,但罗乔发誓,如果这群家伙再敢天没亮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话,他绝对会让他们好看!
就算他逮不住,不是还有蒙蒂吗?
想到蒙蒂,罗乔本能的朝沙姆看了一眼,颇有些心虚。
沙姆和三只幼崽留在了他的领地中,沙姆依旧对罗乔和一只雄花豹搅合在一起感到不满。尽管罗乔和她解释过了,甚至违心的将蒙蒂欺负他,调戏他,那啥他的事情都揭过不谈,只和沙姆说了蒙蒂几次三番帮他,还给他提供了食物的事情,沙姆依旧对蒙蒂没有丝毫的好印象。
原因很简单,除了罗乔,没有一只猎豹会对花豹产生好感!
对一个随时可能袭击自己,甚至杀死自己的家伙产生好感,不是脑子发抽吗?这就和鬣狗要和狮子开展睦邻友好活动一样,除了找死没有其他解释。
在沙姆眼中,罗乔就属于这种脑子拎不清的。她真不想承认这头猎豹是她生的。
“你确定他不会在某一天,突然翻脸咬死你?连最没脑子的疣猪,都不会认为花豹是表里如一的家伙。”沙姆一边舔着西岚的脸颊和下巴,帮她清理沾到的猎物血迹,一边对罗乔说道。
虽然沙姆的语气不太好,可罗乔依然能听出,她是关心他的。果然,有妈的孩子是块宝啊。
沙姆被罗乔晶晶亮的眼神看得背后发凉,真的很想再给他几爪子。
虽然这个儿子时常犯二,再教育了也没办法把他掰正,但沙姆不得不承认,罗乔捕猎的能力还算过得去。母子俩刚刚合作捕获了一头葛氏羚。这种大个子羚羊,就算是雌性,也长着锋利的硬角,个头也比猎豹大得多,相对的,力气也很大。
单只猎豹很难捕获成年的葛氏羚,一个不慎,还可能受伤甚至丧命。
不过交配的的渴望让雄性葛氏羚放松了对外界环境的警惕,一心只想打败对手,赢得母羚羊的欢心。葛氏羚的争斗不像其他羚羊,雄羚羊不会冲上来就用角决斗,两头雄羚羊会并排走在一起,趁机打量对方,衡量一下自己和对方的实力,弱的一方会自动离开。如果双方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不愿意让步的话,争斗就不可避免。
罗乔和沙姆盯上的,就是正在争斗中的一头雄性葛氏羚。他不慎被另一头葛氏羚的角划伤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肾上腺激素的飙升,让他忘记了疼痛,仍在和对方缠斗着。
罗乔和沙姆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高草丛里,距离两头葛氏羚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五只小猎豹跟在他们的身后,保持一定距离。小猎豹们低下头,将自己隐藏在草丛中,就像罗乔和沙姆做的那样。如果他们想吃到羚羊肉,就不能随意乱动,也不能发出任何声响。
终于,受伤的葛氏羚跪倒在了地上,胜利者扬长而去,只是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几乎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这场争斗里,如果另一个竞争者出现,这头雄性葛氏羚,也难免失败的命运。
不过,他总是比跪在地上的同类要幸运得多,至少,不会有几只饥肠辘辘的猎豹用看鲜肉的目光盯着他。尽管,这种安全也只是暂时的。
跪倒在地上的葛氏羚侧过头,舔着伤口,完全没有发现草丛中隐藏的掠食者。沙姆瞅准时机,闪电般从草丛中跃了出去,受惊的葛氏羚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就跑。伤势迟滞了他的动作和速度,可强壮的体格还是让沙姆很难用爪子将他绊倒。
罗乔冲上去帮忙,却遇到了和沙姆一样的问题。两头加起来不到一百八十斤的猎豹,想扑倒一头雄性葛氏羚,是很困难的事情,即便猎物受伤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手的。
罗乔干脆变换形态,抓起一块石头,又冲了上去。灵活的避开葛氏羚的攻击,抓着他的硬角,顺着葛氏羚的力道就跳到了他的身上。罗乔用双腿夹紧葛氏羚的脖子,一只手抓紧了羚羊角,抡起另一条胳膊,手里的石头照着葛氏羚的头就砸了下去!
一下,葛氏羚疼得发狂;
两下,葛氏羚的腿开始打颤;
三下,葛氏羚跪倒在地,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罗乔紧接着又是狠狠的一下,顿时,葛氏羚脑浆迸裂,混合着鲜红的血溅到了罗乔的脸上和身上。
温热的血液气味_0_ci_0_ji了罗乔的味蕾,抬起手背蹭了一下,看着那抹鲜红,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入口的味道让他眯起了眼睛。
沙姆从罗乔举着石头跳上羚羊背的那一刻开始就愣住了,她活了快十四年,从来没见过有哪只猎豹会像罗乔这样捕猎。沙姆之前和罗乔生活过一段时间,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他的捕猎方式,可沙姆依旧有些无法接受。
撇开锋利的牙齿和爪子,用石头?
沙姆也变换了形态,捡起被罗乔丢到一边的石头,看着石头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和脑浆,走到已经倒地不起的葛氏羚跟前,蹲下,在罗乔诧异的目光中,狠狠的砸了下去。
然后,羚羊的头骨碎了,脑袋扁了……
如果不幸的羚羊能够开口的话,他绝对会破口大骂:特马地捕猎就捕猎,老子又不是没被追杀过,不带这么残忍的!死都死了,还要把脑袋拍扁,太特马地不人道了!
罗乔看着被沙姆二度蹂躏的葛氏羚,忍不住为这头葛氏羚掬一把同情之泪。
好吧,这头羚羊是他杀死的,他这纯粹是鳄鱼的眼泪,可他乐意!鳄鱼泪也是泪!
鳄鱼表示自己很无辜,大家对他的误会不是一般的深,他一年中只吃几顿,大部分时间都是不杀生的。相比起隔两三天就要开杀戒的猎豹来说,他要善良得多。当然,如果鳄鱼不是正守着一头角马的尸体,张着大嘴等待开餐,这句话会更有说服力。
沙姆将石头扔到一边,她承认,这种方法是可以快速杀死猎物,但前提是必须追上猎物!所以,对她来说,还是用处不大。除非是大个子的家伙,例如这头葛氏羚,抓捕瞪羚和野兔,根本就不需要多此一举,直接冲上去咬脖子就对了。
雄性葛氏羚对猎豹来说太重了,就算罗乔和沙姆合力,也没办法将猎物拖进草丛。他们只能将五只小猎豹叫到猎物跟前,用最快的速度开吃,能吃多少吃多少。在没什么遮掩的地方,秃鹫很快就会发现这头猎物了。
于此同时,希达仍在和她的追求者玩着你追我赶的游戏,和前几天有所不同的是,又有三只陌生的公猎豹加入了追求者的行列。他们是兄弟,跟随迁徙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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