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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分卷阅读12

的拥抱,只是想要抱抱这个人。
  「千百年後,也可能,人们更记住你,而不是我。」
  「但愿千百年後,没人知道我和你发生过这些。」他推他,已经回复正常,他的性格绝不是一个放得多开的人。当两人发生过不正常的关系,你很难把他再看作单纯的帝王,你再不想做一个帝王的玩具,但你仍然成为了,你能做的?司马迁能做的是拒不承认。
  他开始有些明白他心理,但这不妨碍他们继续不正常关系,自己所抱的身体,没有特别美感,燕好中也死气沉沉,但在一切平息的时候,他确信自己已榨乾他最後一点体力,他居然还是从嘎吱做响的小床上坐了起来,穿衣服,结发,绑起,一举一动,好像仪器一样精准——
  他有意把身上被子踢掉地面,他愣著看了半晌,终於把被子抱起来,给他盖上。
  「我错在先我错在先……」轻轻叨念,他终於解脱一样收回手指,转而,趴在书桌,就此入眠。

  附注:本来是一年半前想写的,但忽然不知道什麽事耽误了,然後就彻底忘记了,头脑一片空白,再也没想过原来要写过他,大概1周前,跟好友打电话,她说你那个什麽什麽的怎麽还没动笔啊!!踢飞~~於是,想起来,好像当时的_0_ji_0_qing和激动都回到头脑里一样。
  因为真的很佩服司马迁吧,所以总觉得刘彻这个花心大萝卜跟他有些什麽~~也挺佩服自己,抓来恶搞.

  12
  一路跋涉,风餐露宿,遇上地广人稀的地方,连旅店也不可能找得到,又要防著盗贼,於是得整晚缩在大树墩底下,但也不乏乐趣,可以看见漫天晶晶亮的星辰,肯定是金色的,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珠宝比这更可爱,边嚼著冷馒头,边大声吟出:「子兴视夜,明星有灿,昏以为期,明星煌煌」。竟然挺自得其乐。
  很可惜,那位教书先生上个月就已过世,他儿子早就把他的书当废纸卖了,只剩了一匝,司马迁花了三十贯又一路驮了回家。但伏案研读了快半个月,也仍然没有找出可以确切表明夏商周年代的记载——没有确切,却有太多摸棱两可,夏商分界约前1600年;商周分界约1100年——但这些只是参考,没有任何精确的数据和古物能证明这个时间——这些都仅仅只是他一个人找遍了手头所有堆积如山的木简绢书後所做出的猜想。
  提起笔,放下笔,提起笔,放下笔……他整宿难眠,提笔落笔,砚台乾涸,该续下的一段却永远空白。
  同个太书院,研修天文历算的唐都与他志趣相投,看他整日思量,殚精竭虑,感到不可理解:「子长,你何须为了千年前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辎珠毕计?就算是少了一百年,现在又有谁会在意?你写下个大概时间,岂不两全齐美?」
  他慎重考虑了这个意见,又一整晚。
  清晨,当司马迁看著第一缕阳光从东边升起,是啊,不管时间怎麽变幻,太阳的运行永不改变,自己何须斤斤计较?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而伴随这样的想法升腾在心间的竟是强烈的罪恶感和羞耻,他不能这样做,他当即明了自己永不能这样做,这对他自己是没有妨害,他确实已经跑了很多地方问了很多名人抄了很多典历,他已经尽全力,但他这样随便就写下了,这是对历史的玷污。
  「夏赏周的时间为什麽空在这儿?」唐都翻他笔记,不由惊奇,「我不是已跟你说过,我们都认定你的时间是最接近的。」
  司马迁目光非常清朗,他已经没有苦思与焦灼。他已经开始著手编写下个年代。他回答他的同僚:
  「即使我现在只错了十年,千百年後,因为我的过错,後人都要永远错了这十年。我不能让这种错误发生。」
  「人怎麽可能不犯错?而这甚至根本算不了错。」
  「人可以犯错。但历史不可以。」太史令司马迁这样说,他重重把笔搁在桌面,用一种不满和不妥协的神气凝视对方,这种目光是像火炬一样明亮燃烧著的,尽管这把火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燃烧著他的生命、他的青春、他的健康,但当旭日红辉在他饱满的额际挥洒智慧和骄傲的光芒时,当你看他第一眼,你几乎就会为这个人的风度和自信折服。
  当一个沉默和严峻的人,展现他的风度和自信时,那往往是在经历巨大挫折的关口,所以他的风度和自信会想火炬一样燃烧每一个人。
  唐都当时就想,这个人,或许真能让千百年後的人们铭记。
  元封七年,汉皇选定落下闳、唐都、邓平和徐万且等民间历法学者20余人,研制一部新的历法,预计从汉武帝太初元年开始使用,名为《太初历》。这项历法界的盛事,由太史司马迁出持。他当时,还年轻。
  这并不完全是众望所归,当时还有更著名更超群的人选。但历史证明皇帝的英明再一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事实上,正是由於司马迁自始至终严谨扎实的考据作风,与敢於创新、破除旧历的胆魄,新制太初历(即夏历)使中国历法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使後人在编写历法时,有了最生动光辉的典范。
  可以说,这次主持,成为司马迁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他和太书院行将发霉的泛黄绢书一起,突然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更被认为是才俊式的人物。
  ——不管司马迁意识到这点没有,在这个转折点上,是他的大汉皇帝,他的刘彻赏赐於他的机会,他甚至在没有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被他亲手往前一推,乍然冲进了人们的视点!刘彻以他大汉乃至中国最伟大骄傲的一位皇帝的自信,选择了司马迁,不得不说,在他写下这道圣旨时,他的目光带上了炫耀和得意,是他发现了他,穿透千百年的时空,冥冥之中,他希望看到这个几百年才成就的一个天才与自己一起被世人颂德。
  再一次的皇帝大宴上,司马迁的位次有了明显提前,但由於他的贡献,人们并没觉得突然和诋毁。似乎只在默默一年间,大汉的太史令就被人们所接受,人们会在提起他时,说「嗯,就是那位编写夏历的大人——」毕竟不是滴水石穿,荣誉来得如此突然而顺理成章,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司马迁当时肯定没有意识到皇帝的用心良苦。
  所以,在酒宴上,他又趴在桌子上装酒醉。
  霍去病坐他对面,武将锋利如刀的高傲眼神令他感受到漩涡中心的湍急,他想,唉,你既然爱他为何不能接受他作为皇帝必须尽的使命?风流放荡,那是他皇帝的道德规范,我和你都是普通人,我们的道德是比他乾净些,但我们毕竟不是他,他也成为不了我们。
  装得太醉,结果真醉。
  ——「朕说过,不准留须,你是聋了?」
  被重重一推,就绊倒在泉眼边青石地上,沾了一袖子水,抬起头,月朗星稀,千年古衫高得抬眼都快望不到,直到月宫。月宫太冷清,但也好过这里。当帝王居高临下,一双眼在黑暗里好像明珠一样,湛_0_she_0_jing光,富贵的金蓝麾袍滚出银色狐边,越来越年长,而越来越强势和残酷的男人,司马迁挤著袖子上的水,不去看。
  他顺著他的右肩,踩下去,就从肩胛猛然一踏!「啊——」又摔在地上,想爬起来他乾脆屈起腿关显然更用上劲头,爬不起来了,忍不住疼,又被顷刻间就踩在那只该死靴子的底下,司马迁看看那只靴子,再看看上头那个人:「你为什麽总喜欢踩我?」
  帝王想了想,有意做出想的样子,做完了,靴子也挪开了,司马迁动动,甩甩肩膀,坐起身体——
  一下子,又被踏上心口——力气足够放平他。
  他阴冷沉骛俯视他,「不要挑衅你的皇帝,太历令大人。」
  他心有点窒息,「你不能随便踩我。」他认真地该死的镇定地告诉他,皇帝,假如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即使你是皇帝,你也不能随便踩我。其实,心里在诅咒,这个昏君昏君昏君……
  他眼里微微笑了,「除了我,没有人能踩你。」他高大坚强身体无比潇洒尊贵滑下来,坐在司马迁双腿,精悍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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