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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分卷阅读34

廉退?”
  “颠沛匪亏。”
  沈珠曦一连问了五句,李鹜句句都对答如流。
  再问下去,李鹜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沈珠曦压下心中惊讶,咳了一声:“……孺子可教也,虽然你没什么天分,但只要努力,还是能勤能补拙的。”
  “老子还没天分?”李鹜不高兴了。
  “看你和谁比了,”沈珠曦道:“和天下第一公子相比,你的确算不上天资卓越。你把千字文默写一遍我看看。”
  李鹜一边写一边问:“天下第一公子是哪条狗?”
  世上怎有如此粗俗之人?沈珠曦忍下到了嘴边的讽刺,说:
  “天下第一公子是当朝丞相之子,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已完读诸子百家,小小年纪就辨察仁爱,名声远扬,那样的人才算得上是惊才绝艳。”
  李鹜忙里偷闲看了她一眼:“你亲眼看到他五岁辨弦音,七岁能诗文,十岁完读诸子百家的?”
  “……那倒没有。”
  “真是个呆瓜,听什么信什么,隔壁牛头村满脸麻子的王寡妇还自称村中第一美人,谁信谁倒大霉。”李鹜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羊毫笔在桌上勾出一撇:“世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瑕的人,但凡有——不是谣传,就是伪装。”
  沈珠曦说:“你就是嫉妒人家。”
  “我嫉妒他什么?他算哪条狗,老子都不认识他。”李鹜皱起眉头:“你为他说这么多好话,你是不是喜欢他?”
  “你胡说什么。”沈珠曦回过神自己说了太多,忙扯出挡箭牌来:“傅玄……傅公子是越国公主的驸马,我自然要为他说话。”
  李鹜半信半疑地看着她。
  沈珠曦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抢先发难道:“你的字太难看了,要是这么练下去,你永远也写不出上得了台面的字。”
  “那要怎么练?”李鹜看向桌上干了一半的字迹。
  “字要想写的好看,手腕一定要稳。”沈珠曦说:“要想手腕稳,练字的时候往手上绑沙袋就会事半功倍。”
  “你哄老子?”李鹜一脸怀疑。“那些穷书生连鸡都杀不动,还往手上绑沙袋?”
  “所以他们才是穷书生,真愿意下苦功夫的,早飞黄腾达了。”
  沈珠曦睁眼说着瞎话,越说越流利,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和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李鹜相处久了,她的面皮也有越来越厚的趋势。
  “你不信就算了,反正我知道的傅公子,还有宫中皇子们,他们练字时手上都绑着沙袋。”
  “你就瞎编吧,老子不会信的。”李鹜低下头去继续写字。
  沈珠曦拿起一枚被李鹍视而不见的桑椹放进嘴里。
  “……多少斤?”李鹜说。
  沈珠曦差点被这枚桑椹呛死。
  “什么……”
  “他们绑的沙袋,多少斤?”李鹜抬起头来。
  沈珠曦:“……三、三斤?”
  ……
  傍晚那一顿,是餐桌最丰盛的时候。
  李鹊大展身手,端上一盆香味扑鼻的煨牛肉,佐以松软洁白的馒头,包括沈珠曦在内的所有人,都喝了一碗酸梅汤,李鹍最后一个下桌时,满满一盆煨牛肉连汤都不剩,三斤馒头只剩一点馒头渣,也被李鹍倒进盛煨牛肉的瓷盆里,裹着酱汁,吃了个干干净净。
  酒足饭饱后,李氏三兄弟跑去了后院,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嘀咕些什么,沈珠曦有心偷听一二,只可惜不少商家上门送货,她忙得脚不沾地,只能歇了这个想法。
  宽敞的后院里,李氏三兄弟蹲在新修的洗浴房窗下,三脸凝重。
  “连京中纨绔也如此刻苦,我们不能再骄傲自满了。”李鹜说。
  “大哥说得在理,如果连京中纨绔也比不过,我们谈何出人头地?”李鹊点头赞同。
  “连那些饭桶也能在手上绑三斤,老子难道还绑不了十斤二十斤的吗?”李鹜说。
  “大哥的潜力如天下江河滔滔不绝,九天瀑布源源不断。”李鹊拍着马屁:“自然是绑得的。”
  “我不但在手上绑,还要在腿上绑。李鹍陪我一起绑,除了睡觉都别取下来。”李鹜沉着脸说:“至于你——”
  “大哥!”李鹊吓白了脸:“小弟我不是那份料啊!”
  “以前我也没勉强过你,可是现在不行,你要是连京中混吃等死的纨绔也比不过,以后出去闯荡,丢脸事小,丢命事大。”李鹜说:“我也不让你四肢都绑了,你就绑两腿,遇事的时候给老子跑快一点,别落在后边成了敌人的俘虏……”
  李鹊苦着脸说:“那我不如给马绑上沙袋算了……我跑得再快,能有敌人的马跑得快吗?”
  “让你绑你就绑,叽叽呱呱什么。”李鹜一口驳回李鹊的请求。“我会随时抽查你的练习情况的,好好练,别给老子丢脸。”
  李鹊哭丧着脸应下了。


第26章
  沈珠曦觉得自己最近食欲大开, 吃得比平日多了不少,腰上摸着也有些肉了。
  她琢磨着现在也不是贴秋膘的季节,怎么就睡醒饿, 吹风饿,走走也饿呢?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 不止她一人饭量大增, 和李家三兄弟比起来,她大增的饭量根本不值一提。自从李鹍一顿吃下十二个比拳头还大的馒头后, 李鹜就不许他喝酸梅汤了,李鹍气得只差捶地痛哭, 李鹜却不为所动。
  实际上, 沈珠曦很想把自己的那份酸梅汤让给他喝——她实在是太腻了, 奈何李鹜每日是盯着她喝,不把这一天两碗喝下去,他就在她耳边汪汪乱叫, 一刻也不让她好过。
  半旬过去,不单她一人胖了, 李家所有人都胖了一大圈。
  李鹜坚称那是绑沙袋练出来的肌肉。
  沈珠曦不敢辩驳,每每此时她都会转移话题,沈珠曦只希望他这辈子都不要遇见京中贵人,得知京城的贵公子们根本不会拿沙袋练字。
  他晚一点知道真相,她就能晚一点遭殃。
  但他越晚知道真相,她就会死的越凄惨。
  沈珠曦进退为难,左右不是, 每次看到李鹜坐在堂屋椅子上捆沙袋,都只能露出害怕又不失礼貌的假笑。
  今日一早,沈珠曦撩开竹帘走出, 又看见李鹜坐在桌前用水练字,五斤重的沙袋沉沉地压在他写字的前臂上,沈珠曦走到他身后观看,桌上的字一笔一划,稳稳地写了下来。
  “怎么样?”李鹜头也不回便知道她在身后,光从这雀跃的声音,沈珠曦就想象到了他此刻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比那些练了几年的差吧?”
  李鹜这人,总是很有自信,沈珠曦也说不准这是缺点还是优点。
  她同情地看了眼他的后脑勺,说:“你是我见过进步最快的人。”
  毕竟,她也没见过其他绑沙袋练字的傻子了。
  “那当然。”李鹜放下笔,神采飞扬地看着她:“你不看看老子是谁?”
  沈珠曦送上一个礼貌的假笑,转头就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只剩李鹜,继续兴致勃勃地练习桌上写字。
  等她洗漱完回来,李鹜头也不抬地把她叫住:“你过来,教我写一个字。”
  “写什么?”沈珠曦走了过去。
  “喜字。”他说。
  沈珠曦不由想到了他们的婚事,她握着笔,僵住了。
  “你不会?”李鹜狐疑地看着她。
  “……我会。”
  沈珠曦拿着羊毫笔轻轻蘸了蘸水,慢吞吞地在桌上写下一个喜字。
  她盯着逐渐成型的喜字,一想到和李鹜的婚事就心里发憷,写完喜字后,她把笔还给李鹜,以用朝食为由,快步逃离了堂屋。
  沈珠曦在厨房里找到了放在藤条簸箕里的几个馒头。雪白的馒头还残留着蒸过的温度,沈珠曦拿了一个,掰成两半,只拿着一个走出。她在厨房门口唉声叹气,慢条斯理地吃完了半个馒头。
  话都已经放出了,难道此时还有她反悔的余地吗?
  况且,李鹜好说话,一次次地容忍她,但外边的人,恐怕就没有李鹜这么好说话了。
  “我出门了,你帮我晾下盆里的衣服。”院子里传来李鹜的声音,沈珠曦忙应了一声,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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